論證
任何包含強體力運動的活動都被恰當的歸為體育。
健美包含強體力運動。
因此,健美被恰當的歸為體育。
問題
任何的強體力運動都不是一項體育而是費力的運動?
健美包含強體力運動嗎?
這個結論在邏輯上是根據前提所陳述的嗎?還有其他任何結論是合理的嗎?
? ? ? 評論:盡管第二個前提是真的并且結論在邏輯上是根據前提得出的,這個論證是不合理的,因為第一個前提是錯的。許多身體活動與體育無關,是劇烈的體力運動—— 例如搬鋼琴。請注意,表明這個論證是不合理的并不證明健美不應該歸為體育。或許可以提出一些其他的論證可以被證明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