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年一直在尋尋覓覓哪里可以學漫畫。
每次得到的答案大多都是不如學動畫,或者UI也不錯。
當時的我一臉懵逼。
過了若干年后的今天,真的去學UI 了。
有時候,你一直在兜兜轉轉,最終還是選擇原來的人或事,但我已經不是以前的我了。
一說設計總想許許多多奇奇怪怪的東西,總覺得好多想法,好多靈感。但是一旦要實踐的時候,卻發現技不如人啊!而后當你能把自己想的東西實現了!卻又發現太丑了!雖然是親生的,但也擋不住滿滿的嫌棄感。
接著將多余的復雜的東西去掉,留下精華。這種感覺又質疑自己,又痛苦,又很爽。太奇怪了。我都覺得自己是不是傻了!
千辛萬苦地設計好了,卻告訴你不實用或不適用,你會瘋的。
設計是一個思慮周全,全方位動腦子的活。
我開始覺得腦子不夠用了。
我喜歡這種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