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鄉村,所有的記憶大約關于童年。關于童年的追憶,場景大抵都發生在鄉土之上。與李成的《故鄉味》一樣,那些時光許多是有趣的,些許時候經歷一些苦難,大部分還是無憂愁,無憂慮的。這幾乎是所有鄉村童年所具備的特征:貧窮得有些時候吃不上飯,更別說肉,缺少連環畫,但卻翻開了大自然的百科全書,流連期間,忘而知返。
《故鄉味》的童年要比我的鄉村童年多一些苦的味道,卻也多一些樂趣。經歷過右派存在的年代的普通人,多少是苦過的,雖然作者的筆觸下大部分是歡快的,卻也從那些下放的知青,上海人,以及右派中看到時代的烙印。作者的筆觸所到,描繪出的是鄉村的習俗,鄉村的風情,鄉村的人與事。我最為喜歡的是那些普普通通的人,無論他們的生活是困難,或者是歡愉,生命總是最為有價值的存在,無論鄉村或者是城市。那些已經遺失的獵人,那些半夜看看不懂《紅樓夢》的鄉村孩子,那個看起來并不像的偷牛賊,還有沒有多少牙齒吃臘肉的親戚。這些鮮活的生命,是最濃重的故鄉的味道,不管走多遠,想必縈繞著作者。
沒有歷經苦難時代的我的鄉村生活卻也不比作者的要有趣,源自小時候是一藥壇子,極少下床玩耍,偶爾觸碰到自然,也都是匆匆印象。作者與自然的對話也是要多得多。他有他和他的植物的情感,有與他的小動物的情懷。即便有些時候那些生命的名字都不被分清,學名是什么也沒有弄清楚,無疑,直接的撫摸動植物比在百科全書的紙張是觸碰要來的驚心動魄。雖然我的故鄉在南國,作者的故鄉在北國,那份感情的流動卻也能夠在文字密布的紙張上相互碰撞,激起火花。那份聯想,也就形成了童年另一種追憶。
故鄉漸行漸遠,童年也再回不去。城市化似乎成為了始作俑者,而市場經濟四個字也可以解釋所有進化過程的原因。當然不是如此。鄉土的遠離,除了城市化,大抵還有的就是鄉人自己忘卻了生于斯,長于斯的文化。追憶鄉土文化與童年的文字并不能阻攔它們在一股鋼筋水泥和漸漸遺忘的潮流中緩慢遠去,卻也多少給予自己安慰,給予后來者一種回味與探索。面對鄉土文字,希望多一些記錄,卻又不那么希望,似乎這些記錄是在給死亡者一種回顧,也像一種墓志銘,而我所想要的,是永生,是常青的鄉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