琥珀藏鋒(二)

城西草市巷季家的獨生子季茗,在某個清晨醒來之后,言行舉止仿若幼童,腦海中對時間的記憶竟然停留在十年前。

季家父母趕忙請了郎中,可也查不出個所以然來。

在多番求醫之后,季氏一家終于承認了這個事實——季茗雖然已是成童之年,心智卻突然成了五歲孩子。

似乎是在前一晚,有妖精拿走了他十年來的記憶,從六歲到如今十五歲的經歷,在他的大腦中一片空白。

“那我兒今年的秋闈……”季母忍不住落淚,又是心疼又是悲哀。

季茗捧著棗泥糕,歪著頭笑道:“娘,您太心急,我才五歲,怎么參加秋闈呢?夫子講的書我還沒背過,有幾處不懂的,一會兒我要去問問相仲,他比我聰明,什么都知道的。”

他一番話,反而使季母心中更加難過。之前她沒有隱瞞,坦白告訴了兒子在他身上發生的怪事,但畢竟此時的季茗只是五歲幼童心智,無法理解父母的悲傷,終歸還是天真心性,令自己不快的事情很快就能拋到腦后。

季茗見母親不言語,便咬了一口棗泥糕,興沖沖出門找相仲去了。

這是相仲第一次見到自己十五歲身體、五歲心智的好友。

“相仲在家嗎?”在季茗的潛意識中,相仲仍然是五歲時的模樣,十年后的好友,季茗自然不認得。

相仲別過頭,不敢看他天真赤誠的眼睛:“季茗,你不認得我了?我是相仲。”

“啊……”季茗愣了愣,露出迷茫的神色,“我娘說我的記憶比你們都落后了十年,她說的是真的?”

相仲藏在袖子里的手指攥緊又松開,最后他咬了咬牙,露出一個大大的笑容:“不提這個——我前幾日得了個話本子,聽說有趣得緊,你來得正好,不如與我一同看看?”

“整條巷子里你最得長輩夸獎,你說好看那必然不差。”季茗果然被轉移了注意力,用力點點頭,“我最愛看話本子,還是相仲了解我。”

一邊季茗歡天喜地去翻書,相仲背對著他,無聲地松了一口氣。

空顏齋顧老板果真如傳言一般,力通鬼神,滿足客人所求。

“如果你只是想讓他不如你,讓他摔壞腦子不就成了,法子多得是。”那一日聽完相仲的話,顧辭垂下眼睫,臉上沒什么表情,語氣不急不緩。

“那會毀了他。我并無此意,只想讓他……讓他的才華和前途暫時停下來等等我。”相仲搖搖頭,“我不是見不得他好,我只是不想見他比我優秀。”

曾經不如自己的人,現今比自己更受矚目,何況此人還是從小一直視自己為榜樣和憧憬的摯友。

這樣的落差,讓從小被稱為神童的相仲無法接受。

顧辭沉吟片刻,喚未安:“把書架底層的盒子拿來給我。”

盒子里是一顆龍眼大小的珍珠,微微發藍,光澤并不很好,有些陳舊。

“《西荒經》里記載了一種神獸,名曰傲因,喜食人腦,將它死后的精魄經過修煉,可吞食人腦內的記憶。”

相仲看著這顆珠子,一時間心中百轉千回,不知該如何是好。

“現在有兩種方法——一種是讓傲因吃掉季茗腦中關于文才天賦的記憶,讓他徹底做一個普通人。”

顧辭將那顆珍珠捻在指尖,軒一軒眉:“但人的記憶是非常曖昧的東西,因為沒有人能完全單純地把自己紛繁復雜的記憶和才能劃分出非常清晰的兩部分,傲因畢竟是獸類,此法難免會殘留一些痕跡。”

相仲抿了抿唇:“還有呢?”

“另一種是以時間為界限,讓傲因吃掉季茗成長的記憶。”顧辭啜了一口茶,悠悠道,“時間是清晰固定的點,比前者更好操作。如果讓傲因抹去季茗三年來的記憶,那么這三年他讀的書,他的想法,他的經歷,所有的一切全部歸零,也許他最終還是會成為一代文學大家,但會比原本的成長速度慢三年。”

相仲的眼睛亮了,他毫不猶豫道:“勞煩顧老板,選擇最不留痕跡的即可。”

他取出一枚琥珀藏蜂,小心翼翼地遞給顧辭,“這是家父年輕時上山采藥偶然獲得的,以它作為報酬,不知能否入顧老板的眼。”

相仲的父親在相仲出生時,將這塊琥珀藏蜂作為護身符掛在了獨生子脖頸上祈求福祉,原本有兩塊,另一塊更小些。相仲與季茗自小極為要好,相仲父親便將另外一塊送給了世交季家的獨生子季茗,希望兩家的孩子能同富貴,共患難。

少年心高氣傲,眼里只容得棋逢對手,一塊拇指大小的石頭,他并不覺得有半分可惜。

顧辭饒有興趣地看著這塊琥珀,揚起唇,眸似寒星:“公子想讓季茗的記憶回到什么時候?”

下定了決心,相仲將一飲而盡后的空茶杯放在桌上,擲地有聲:

“我想看他回到五歲的幼年,讓傲因抹殺季茗十年來的所有記憶。”

顧辭淡淡一哂:“傲因是兇獸,若得其相助,要受夜夜噩夢驚擾。”

相仲咬牙:“噩夢而已,醒過便散,有何可懼。”

珍珠的表面忽然浮上一縷黑色的煙霧,顧辭的神色在這黑霧中看不真切,明明是如畫的眉目,卻莫名讓相仲渾身發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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