瘋子自有瘋子之趣味,不足為外人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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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說一句:當白癡的滋味可不像巧克力。別人會嘲笑你,對你不耐煩,待你態度惡劣。喏,人家說,要善待不幸的你,可是我告訴你——事實不一定總是這樣。不過,話雖如此,我卻并不埋怨,因為我自認,我的生活可以說過得很有意思。
我生下來就是個白癡。我的智商將近七十,他們說,這個數字跟我相符。不過,我可能比較接近智商三到七歲的低能兒,或者甚至更好一點,智商八到十二歲的弱智;但是,我個人寧愿把自己當作笨蛋或是其他什么的——絕對不是白癡——因為,人們一想到白癡,多半會想成唐氏綜合征——就是那種兩只眼睛離得很近,而且嘴巴常常掛著口水,只跟自己玩的人。
唔,我反應遲鈍——這一點,我同意,不過我可能比旁人以為的聰明得多,因為我腦子里想的東西跟旁人眼睛看見的有天壤之別。比方說:我很能思考事情,可是等我試著把它說出來或是寫下來,它就變得像果醬似的糊成一團。讓我舉個例子解釋給你聽。
前些日子,我走在街上,有個人就在他家院子里忙活兒。他弄了一大堆灌木要栽種,于是跟我說:“阿甘,你想不想賺點錢?”我說:“嗯,唉。”于是他派我去搬泥土,用獨輪手推車搬了十一二車的泥土,大熱天里,走遍大街小巷去倒掉它。等我搬完了,他從口袋里掏出一塊錢。當時我應該為工資這么低大鬧一場,可是我卻收下了那一塊錢,手里拿著那張鈔票——折上,打開,折上,覺得自己真像個白癡。
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吧?
說真的,我對白癡略有所知。這大概是我唯一懂得的學問,不過我真的讀過這方面的東西——從那個叫什么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家伙筆下的白癡,到李爾王的傻瓜,還有福克納的白癡,班吉,甚至《殺死一只知更鳥》里頭的拉德利——哦,他可是個嚴重的白癡。我最喜歡的是《人與鼠》里頭的萊尼。那些寫文章的人多半說得對——因為他們寫的白癡都比旁人以為的聰明。嘿,這一點我同意,隨便哪個白癡都會同意,嘻嘻!
我出生后,我媽給我取名佛羅斯特,因為內戰期間有個將軍名叫納森·貝福·佛羅斯特。媽媽總說我們跟佛羅斯特將軍有什么親戚關系。而且他是個偉人,她說,不過內戰結束之后他創立了“三K黨”,連我奶奶都說他們是一幫壞蛋。這一我倒是會同意,因為我們這兒有個自稱“尊貴的呸屁”還是什么的家伙,在城里開了一家店賣槍。有一次,當時我大概十二歲左右,我經過那家店,從窗子往里望,他在店里吊了一根絞刑用的那種大大的繩環。他瞧見我在看,居然真的把它套在脖子上,然后把繩子往上一抽,好像上吊似的,還吐出舌頭來嚇我。我拔腿就跑,躲在一座停車場里的車子后面,直到有人報警把我送回家交給我媽。所以,不管佛羅斯特將軍有什么豐功業績,創立K黨那玩意兒可不是什么好心腸——隨便哪個白癡都會這么告訴你。不管怎么說,我的名字就是這么來的。
我媽是個大好人,人人都這么說,我爸,他在我剛出生之后不久就死了,所以我從來都不了解他。他在碼頭當裝卸工,有一天,一臺起重機從一艘“聯合水果公司”的船上吊了一大網的香蕉,結果不知道是什么東西斷了,香蕉砸在我爸身上,把他壓成了煎餅。有一次我聽到一些人在談論那次意外——說當時情況慘不忍睹,半噸重的香蕉把我爸砸的稀爛。我個人不太喜歡吃香蕉,除了香蕉布丁,這個我倒是喜歡。
我媽從“聯合水果公司”領到了一點兒撫恤金,而且她還把我們的房子分租出去,所以我們的日子還過得去。我小時候,她總是把我關在屋里,免得其他小孩子騷擾我。夏天下午,天氣熱壞了,他會把我安頓在客廳里,拉上窗簾,讓房間暗一點,涼快些,再給我弄杯檸檬汁。然后她就坐在那兒跟我聊天,就那么一直說個不停,也沒什么特別的話題,就好像一般人跟貓狗說話那樣。不過我也習慣了,而且蠻喜歡,因為她的聲音讓我覺得非常安全而舒服。
在我成長期間,她一開始準我出去跟大家玩,可是她發現他們是在捉弄我。有天他們追我的時候,一個男孩用棍子打我的背,弄出可怕的傷痕。那以后,她叫我不要再跟那些男孩子玩。于是開始試著跟女孩子玩,但情況也好不到哪兒去,因為她們都躲著我。
媽媽認為念公立學校對我有益,因為也許這樣會幫助我變得跟其他人一樣,但是上了幾天學之后,校方告訴媽媽我不該跟大家一起上學。不過他們讓我念完了一年級。有時候,老師在講課,我坐在那兒,也不知道自己腦子里在想什么,總之我開始看窗子外頭的鳥,還有在外頭那棵大橡樹上一會兒爬來爬去、一會兒又坐下的東西,于是老師就會走過來教訓我一頓。有時候,我會被一種很奇怪的感覺沖昏了頭,大吼大叫,她就叫我出去坐在走廊里的長板凳上。其他孩子從來不跟我玩耍什么的,除了追我或是惹得我號啕大哭,這樣他們就可以嘲笑我——除了珍妮·科倫,起碼她不會躲著我,有時候放了學,她還讓我跟她一起走路回家。
可是第二年,他們安排我念另一種學校,我告訴你,那學校真古怪。就好像他們把所有找得到的怪人統統聚集在了一起,有跟我一樣年紀的,有比我小的,還有十六七歲的大男孩。他們都是各種程度的弱智、癲癇病患者,還有甚至不會自己吃東西上廁所的小孩。我大概是其中最正常的。
有個胖胖的大塊頭,起碼有十四歲,她患了一種病,發作起來會全身發抖,就好像坐電椅什么的。我們老師瑪格麗特小姐都叫我陪他去上廁所,免得他做出什么怪舉動。不過,他還是照做不誤。我不知道要怎么攔阻他,所以索性把自己鎖在一間廁所里等它做完,然后在陪他走回教室。
我在那家學校待了大概五六年。其實那個學校并不是太壞。他們會讓我們用手指繪畫,做些小東西,不過多半時間,他們只教我們怎么系鞋帶,怎么做就不會把食物弄翻啦,不要發狂大叫大哭,把大便扔德到處都是等等。他們沒教我們念書——除了認識路標,還有分辨男女廁所之類的。總之,學校里有那么多嚴重的傻瓜,要想教店別的東西其實是不可能的。而且,我認為這種學校的目的是不讓我們惹別人煩。誰愿意讓一群弱智在外頭亂跑?這個道理連我都懂。
我快滿十三歲時,開始發生一些極不尋常的事。第一,我開始長高。半年之內我長了六英寸,我媽一天到晚得把我的褲子放長。再就是,我開始橫著長。到了十六歲時,我有六英尺六英寸高,兩百四十二磅重。我知道是這個緣故他們才帶我去稱體重。他們說簡直無法相信。
剩下的,下回分解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