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處罰的后果
受到處罰的孩子不會去想他們的對錯,只會怨恨處罰,并想著做點什么來跟處罰他們們的人扯平。
02.自然后果
如果孩子經常忘帶東西,通過提醒,并強調不會給他們送忘帶的東西,并鼓勵他們,他們就會自己承擔起責任來。
03.決定要什么
父母要經常和善又堅定的告訴孩子:“我相信你能行,我相信你會做好的。“
04.不宜采用的自然后果
001.處于危險;
02.訓練孩子:過馬路告訴孩子要注意兩邊的車輛,用電要叫大人幫忙……
03.影響其他人:比如不能隨便打、罵、拿東西傷人等;
04.當小孩不洗澡,不刷牙,不做作業等不良行為時。
05.邏輯后果
如果一個學生的行為干擾到其它同學,就要想一個既能讓這個學生停下來,又不會讓這個學生覺得受到處罰的辦法。
四個準則
01.相關:與行為相關的;
02.尊重:不能包責難、羞辱或痛苦,應和善而堅定地執行;
03.合理:不能包括借題發揮,如:我早就告訴過你.........;
04.預先告知:預先讓孩子知道,有什么行為必然會出現什么后果。
06.處罰的四個“R”
001.憤恨:覺得不公平,不相信大人;
002.報復:懷恨在心,想著有一天會贏回來;
003.反叛:跟大人對著干;
004.退縮:會想著怎樣不被抓到,自卑的孩子會更自卑;
07.轉移行為
把處罰的行為換成一種能激勵孩子的方式。
08.錯誤目的
在發生沖突時,邏輯后果只在孩子尋求過度關注時才有效。
09.轉變態度
既然父母希望孩子能控制他們的行為,那么首先父母先要做到控制自己的行為。
10.事先參與
讓孩子參與規則的制訂,會讓他們熱切并積極地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