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考場記敘文,如何立意及構思是很重要的問題。
考場記敘文的立意應當符合“真”“善”“美”的原則。首先,選取的材料應當是“真”的。這里的“真”不必非得是真人真事,而是指一種“真性情”,即作為人的內心世界的“本原之真”。當然,這種“真”體現的是一種“善”,是心靈中至真至純的東西,只需符合生活邏輯的真實就可以。換句話說,就是你編的故事在當下的環境中有可能發生,那它就符合“真”的原則,一如魯迅所言“擷取種種糅合為一個”,只要合理就是“真”。其次,胡編亂造的神話般的“大話情節”對于記敘文寫作來說切不可取。“美”的主題或立意是“善”的補充。凡是“善”的就是“美”的。父愛如山,母愛似海,兄弟姐妹及同窗情誼,以及對陌生人的關愛,對弱小者的同情,還有悲天憫人的情懷等等,都是人類與生俱來的善念,都具有打動人心的藝術魅力。這些都是人類一直以來的“母題”。當然,批判“丑”也是一種“美”與“善”,但需要拿捏好尺度。第三,與“大”相對應,選材還需要提及一個“小”字。具體地講,就是選材的時候要盡量選擇熟悉的小題材,這樣才能寫得真實且生動感人。比如,拯救地球之類的大話題遠不是一篇千字左右的文章就能夠說得清楚的。因此,即使是要寫也應當截取生活中的小事或從一個側面展現這個主題。這就是我們常說的“小切口,大主題”。例如,要表現父母之愛的大主題,就不見得非要寫生離死別、孤苦無依。你失落時母親端來的一杯水,或者父親在墻角的沉默和深夜的嘆息等,同樣具有打動人心的藝術魅力。因為,這些生活細節之中體現出的就是“真”“善”“美”的大愛。
寫作考場記敘文,選材確定后必須面臨的問題還有“人物”和“故事情節”等應怎樣安排。什么是一篇記敘文的核心呢?大多數人都會把重心放在故事情節上,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篇幅編造故事情節——詳細地敘述故事發生在什么時間、什么地點,以及起因是什么、經過了什么、最后的結局是什么樣子,以便使之有波瀾。其實,“文似看山不喜平”原本沒有錯,但只努力地想講一個情節曲折的故事而缺乏對故事的主體——人物,進行細致入微且生動可感的描寫就走錯了方向。因為,故事情節只是文章的骨架,它應該蘊含在鮮活的人物之中。
塑造人物形象應該是寫作記敘文的核心。因為,真正打動人且可以體現主旨的載體,一定是血肉鮮活的人物。至于情節,它的作用只是在一定程度上調動讀者的閱讀興趣。說得再具體一點,它只是人物行動的一個軌跡。打個比方,人物與情節的關系就好比項鏈中的珍珠與線,二者雖然不可分割,但真正打動我們的是項鏈上的珍珠,而不是串聯珍珠的線。所以說,寫記敘文時確立表現主旨的選材后一定要竭盡全力,盡可能地描繪鮮活的人物形象。這樣,一個“善”而“美”的人物形象寫出來了,作文的主旨自然也就表現出來了。
如何集中筆墨描繪人物形象呢?最有效的方式就是通過描述“一天之內一個地方發生的一件事情描繪一個中心人物”。這里需要強調的是,限制“一天”“一地”“一事”“一人”的目的,是要集中筆墨。試想,如果你花費四百字的篇幅在故事情節上,那你還有多少字可以描寫人物呢?顯然,不頻繁地變換時間、地點和事件,就可以有更多的篇幅對主體事件的細節進行描繪,就能把一件事情講清楚,進而把鮮活的人物塑造出來。有些學生的作文從小學寫到高中,甚至沒有一句對人物外貌、動作和細節的刻畫。這類文章除了告訴讀者情節外還有什么呢?還有一類情況是,有些學生敘述一件事情的時候,常常把故事背景和起因交代得十分詳細,甚至是將其同描寫可以體現主旨的核心人物放在同等地位。結果,文章不是游離于中心之外,就是寫了兩個與主旨毫不相干的故事。
寫作考場記敘文,在“描繪一個中心人物”的同時,還必須注意對次要人物的刻畫。因為,次要人物有烘托和陪襯中心人物的作用,可以與中心人物構成對比,同樣需要描繪出他們的各種形態。
綜上所述,記敘文的寫作應當綜合運用動作、語言、外貌,并借助細節、景物等對人物形象進行描繪,讓讀者看到一個生動鮮活的人物形象,而不是聽到一個故事概要。(來源:《語文報·教師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