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夜里睡得正香,老爹給我打電話,說要送我二姐過來我這里先住一下,然后辦理離婚手續。掛了電話我迷迷糊糊爬起來去次臥準備被褥,后來才反應過來怎么半夜一點過來,以為是我聽錯了,回撥過去,老爹說還有一個小時就到了。
二姐不是我家二姐,是姑姑家的,我們老家挨得很近,我爸是她親舅舅,所以她的事我還是聽過一些的,以下是她來我這里后聊天說的。
今年五六月份的時候,她們夫妻就鬧離婚,聽說是姐夫懷疑二姐外面有人,然后兩人開始吵架,姐夫打了二姐,打了兩個小時,二姐差點被打死,衣服都沒穿逃出家門,怕姑姑擔心,在外面過了一個小時才敢給我爸打電話,讓送到姑姑家去。
后來到鎮上準備離婚手續,逃出來的時候什么證件都沒帶,沒有身份證沒辦法辦理起訴,去照身份證人家說她臉上的傷太嚴重沒法照,就這么又回去姑姑家住著。
隨后姐夫去姑姑家請罪,還寫了保證書,當著孩子的面和岳母的面念了,二姐心軟,小女兒才8歲,大女兒17,兩孩子又哭又鬧的,她就跟著回去繼續過日子了。
本以為姐夫會變好,誰知道自此,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沒斷過,雖然不是每次都打人,但是卻禁錮二姐的自由,走到哪都看著,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全都藏起來。
不喝酒的時候還像個人,說的話也很理智,還答應同意離婚放手,結果一旦沾了酒,就變了個人,堅決不離婚,耗死也不離,還各種陳芝麻爛谷子的事翻來覆去的念叨,二姐不聽,他就把門堵了念叨。
如此持續了半年,這次聽說是因為姐夫又動手了,當著街上很多相親們的面,把二姐拖回去的,衣服都給扒了,一點也不顧及形象,回去后兩人打架,然后把二姐看起來了,哪也不讓她去。
二姐是到了晚上趁著姐夫去上夜班才從窗子跑出來的,然后我爸把人送了我這。
我聽了后也不知道該怎么安慰她,只能陪她去了民政局又去了法院,打電話咨詢別人這種事一般是什么流程,盡可能幫她減少繁瑣的程序。
這里有個知識點,以后可能要考。
如果是夫妻兩人一起去民政局離婚,可以直接過去,填好信息后有一個月的冷靜期,畢竟新民法典已經實施了,一個月后兩人再來,就能離了。
如果只有一方到場,另一方不愿離婚,那就想離的這方帶上身份證,結婚證,最好帶戶口本,不帶也行,但要記得自己孩子的出生年月,然后去找個律師寫一份起訴狀(我們這里是收費200),大概就是離婚原因,財產分割,孩子撫養問題等等,寫明白了,帶上復印件和身份證結婚證復印件,然后去法院立案(收費125),接下來就是等待期。
插一句,起訴狀和立案費個人覺得還不算貴,在可承受范圍內。去法院要檢查全身,易燃易爆物品都不能帶,比如打火機什么的。
律師反復叮囑二姐,直到判下來這段時間,都要保護好人身安全,防止對方急眼做出傷人的舉動。
回去后我問二姐接下來的打算,因為還有一個月過年了,現在也不好找工作,還要等結果,別的地方我也幫不上什么忙,只能讓她安心在我家里住著,反正我一個人租的房子也夠住。
她有時候也會羨慕我,一人吃飽,全家不餓,沒有那么多煩心事,但是更多時候還是想孩子,短視頻都刷不進去,感覺整個人坐立難安的樣子,她有個學生家長群,今天還在里面填寫小女兒的學生信息,看到視頻上有人在超市搶購米面和菜,她也給小姑子打電話,告訴她讓她轉告她哥也就是姐夫,多買點米面,別餓著孩子。
我能看出來,她還是想孩子,如果此時她身邊的人都在勸她回心轉意,她必然還會回去繼續過日子,可是她遇到的不是別人,是我,我這個人說起來可能比較冷情,比較現實,我不會勸她回去接著過日子,也不會強調讓她必須離婚,我只是把現實情況分析給她聽,讓她做好離婚后的準備,我沒結婚,也不擅長安慰人,但是我希望她能過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