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的幸福程度取決于內心的滿足感程度。
有的人喝一塊錢一瓶的水、吃兩塊錢的餅,他就已經感到很滿足很幸福;有的人喝十塊錢一瓶的水、吃二十塊錢的餅,但他不滿足,他還想喝更貴的水吃更貴的餅。兩者相比較而言,前者更容易得到快樂與滿足。
但容易滿足并不意味著我們要放棄追求更好的東西、更有品質的生活,也不代表我們要活在當下、安于現狀。
容易滿足,亦容易獲得幸福與快樂,這是一種輕松愉悅的情感。這種情感可以給我們的工作中帶來更多的動力;可以開闊我們的視界;可以發現大家都不易察覺的美、去體會別人不易感知的小感動與小幸福。
而內心不容易得到滿足的人,就是滿足感較低的人,他們會時常產生消極情緒。他們會關注到別人的生活質量如何如何,在內心的種種比較下,總會覺得自己差些什么,會抱怨自己的種種不如意,為什么自己的生活會是這樣呢?
從另一個方面看,這類人是不安于現狀的、是想追求更好的生活。但想想看,在工作中,可能會有付出與回報不成正比,可能會有不滿的就業環境和薪資待遇。如果滿足感較低,會影響自己的情緒,而情緒影響著做事的質量與效率,做事的質量與效率則直接影響著自己的業績與職場前程。
如此說來,有時候我們會發出“自己這么努力的工作,為什么還是沒有別人混得好”這樣的感慨, 滿足感較低就是令自己不成功不得志的因素之一,只是這樣的因素不易被深究被察覺罷了。
因此,從一定程度上講,我們內心的滿足感決定了我們的生活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