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時,我總愛在三毛的字句間流浪靈魂像匹不羈的野馬,馱著撒哈拉的沙粒與加那利群島的月光,從《我的靈魂騎在紙背上》躍然而出。我曾癡迷她與荷西在沙漠里種玫瑰的浪漫,艷羨她拋卻紅塵羈絆、踏遍千山萬水的孤勇,連她筆下那些滾燙的悲歡,都成了我心中關于自由的圖騰。
那時的我,總以為生活該是張未寫完的明信片,要填滿異鄉的郵戳與星辰的軌跡。可如今再翻開泛黃的書頁,忽覺字里行間藏著的不僅是詩與遠方,更有柴米油鹽的褶皺。三毛寫荷西失業時啃著冷面包的窘迫,寫暴雨夜屋頂漏水的狼狽,寫母親寄來臘腸時淚流滿面的家常——原來縱是萬水千山走遍的靈魂,終究要落回人間煙火里取暖。
生活贈予我另一種頓悟。晨起時咖啡氤氳的熱氣,下班路上偶遇的橘子味晚霞,陽臺上被風吹得沙沙作響的綠蘿,這些細碎的光斑,竟比任何傳奇都更熨帖心腸。我漸漸懂得,真正的勇敢不是奔赴未知的曠野,而是能在日復一日的瑣碎里,將平凡的晨昏釀成微醺的酒。就像三毛終是放下了流浪的行囊,在加那利群島的白色小屋里,為荷西煲一鍋海鮮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