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分和本分是有極大區別的。
今與妹一起坐公交,人滿無座。身孕五月有余又不顯懷,故站了半天無人讓座,后偶得一空座,剛入座就上來一老嫗,遂起身讓座。 妹怒:“他人無動于衷,你一孕婦起身作甚?”心想:“腰痛數日,亦久站,確是不想讓座,但老嫗距我最近,又眼巴巴的盯住我座,于心不忍,起身作罷!”
而后座一女盯著我肚子,三秒后起身讓我,推搡片刻,落座后才發現她亦是孕婦,羞愧難當,準備起身還座于她,遭拒:“月份不大,且馬上到站,讓我安心落座。”
坐如針氈!坐如針氈!坐如針氈!
反思之前諸多道德綁架的話題,覺得自己確實不應該。首先不應思想上就覺得別人理所應當給孕婦讓座,其次不應覺得自己是孕婦就有權利不給老人讓座,最后不應接受同為孕婦人群的恩惠。
縱觀多起道德綁架事例,結論無一例外:給人讓座是情分,不讓亦是本分。 沒想到曾經追責別人道德綁架的我,今天也在思想上綁架了別人,慚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