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知道董明珠追債40多天追回四十多萬的故事。那個時候的董明珠,也不過是應聘到格力電器的一個業務員。剛上崗的一個最大問題,就是上一任業務員留下的一筆四十多萬的債。這筆債跟董明珠沒有關系,很多人都勸她:別管了,又不是你的事兒。“我是格力的員工,今天我接替了這個位子,我要對企業負責。”這是董明珠的回答。
為了要回四十多萬,董明珠天天堵在他的門口。他到哪兒,董明珠就跟到哪兒找他要,這樣一要就是四十多天。終于他同意了,說:“你來拿貨吧,我把貨給你。”話都說好了,等董明珠到了,結果他又不見了。董明珠只好又找了他們的員工,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最終說服感動了員工,答應明天老板到了就會偷偷的通知她。
第二天等這個老板到的時候,就被董明珠堵在了門口。能搬貨了,董明珠就自己搬空調,搬不動就拖,一臺一臺的把空調拖上車。拖完空調,趕緊上車,董明珠真怕又被攔下來。車子發動的時候,董明珠眼淚掉了下來,追債真的太難了。
職場上,工作交接就是會經常發生,很多人對不是自己做過的事兒,不愿意繼續處理,覺得麻煩,怕擔責任,要么敷衍要么就推諉,還會嘲笑別人太傻愛較勁。對別人負責就是對自己負責,既然是企業的員工,就應該對企業負責。你一個人能力再強,如果企業垮掉了,你也會失業呀。你要明白,對別人負責,是一個人做人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