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你是怎么開始戀愛的 ?
對于這個問題,是說我提前認識了這個異性,按照標簽劃分。比如身高、學歷、性格、薪資這些條件去過濾。
最終判斷出你是我要愛的人?
當然不是!戀愛并不是以被愛的對象為認知做前提。愛是跌進去的,fall in love嘛。
愛是內心一種沖動,一種糊涂。甚至說有時候跌進去還不知道這個是愛。
只能說當朋友或者父母覺得你最近一連幾天比較反常,盯著著手機就是幾個小時,甚至不斷的傻笑。
這個時候他們會問你是不是戀愛,恍惚間你才發現,
哦,原來我戀愛了。
二、為何戀愛越來越難 ?
《冷親密》說,“現代人一方面渴望愛與親密,另一方面,我們又在現代性的矛盾撕裂中徘徊思量”
生活不斷優越的前提下,我們逐漸重視精神訴求,更加向往牛郎與織女,公主與王子的愛情故事。
但往往現實中,有的人想去愛,而不敢愛,因為周圍太多愛情失敗的案例,望而卻步。
只能抽象的向往那份愛,并沒有具體去實踐探索。
而有些實踐的人習慣性認為,失戀一方一定是付出很多,另一方只是利用我的情感。這種以計算得失的場景,就根本沒有在愛中。只是說,她喜歡另一方,做了努力,投入了成本,接著就是等待回報,去占有對方。
易洛斯認為,“當人與人之間的親密關系被通約后,人的情感特殊性就沒了。轉化為可以相互比較的認知對象”。
當愛情被計算得失,那么就正如工作一樣。可以被替換,可以被衡量的商品。
假設如此拆分下,愛情甚至可以分為如情感需求、生理需求、物質需求等。
如情感需求,也可細分為一起約個電影、一起吃個吃飯、一起去旅游等,久而久之就誕生了當下流行的搭子文化。
當一部分這類需求滿足后,我們其實似乎找到愛情的替代品,剩余的那些需求部分也能夠自身滿足。
那,這樣我們真的得到滿足了嗎?
三、如何去解決該問題 ?
那以下我列出三個問題,捫心自問一下自己,是否有以下問題。
1. 我們被符號限制了嗎 ?
在易洛斯看來,”互聯網就是把活生生的人降為成了語言、文字和符號“。
我們在聊天的過程中,不能透過手機屏幕,真真切切的感受到這個人的存在,只能說在現實生活大民航總局拍賣行,感受到她是文靜甜美,開朗爽快還是美麗動人。是所謂看了一眼,還想再看一眼,還是說過眼云煙。
這些都是通過內心告訴自己,而不是所謂的聊天框,語言和符號能概括。
那如上所說,搭子也可以在線下中發展我們深度關系。如旅游搭子,電影搭子,飯搭子等。在這些獨立的場景,以及特定的關系,我們可以嘗試的是,讓對方多元嘗試其他搭子訴求,從而漸漸成為彼此熟悉的伙伴。
甚至具備成為愛情下的殉道者,一起攜手幸福生活在愛情的世界中。
2. 我們有把人當人嗎 ?
筆者在一次解決對方情感問題時,就真切感受到自身沒有被當做人看待。
場景是這樣的,她遇到情感問題,不知道如何去解決,自身也比較迷茫,所以問我如何去解決?
我寫了很多的東西,切身實地告訴她內心的感受以及想法和解決問題的思路。
在整個過程中,她并沒有針對我的回答作出反饋,而是自顧自地去讓我解決下一個問題。
整個解決問題過程中,感受到一直有厚實的墻壁堵在兩個人溝通的橋梁之間。
在隨著慢慢擠牙膏似的推進,我發現自身并沒有被尊重,沒有所謂的互動感,而是一種類似于特定的ai或者像蘋果的sir一樣,而非一個充滿情感色彩的人來對待。
3. 我有做好愛的覺悟嗎 ?
佛洛姆認為,“愛是動詞,不是名詞。愛是一種去愛人的能力,而非被愛的需求”
真正進入愛情的人,他是愿意付出,付出對他來說是一種幸福感。
為我所愛的人做許多非凡的努力時候,我滿心的幸福。
當然你可以不領這份情,你可以走,這是你的自由,我也從未占有過你。
曾經相信,我們共同進入這份愛,而不是你屬于我,也不是我屬于你,這才是真正的愛過。
對他來說并沒有真正的失戀,只是說這件愛情的故事到此結束。
簡單來說,緣分沒有了。
但是我愛過了,這就是種了不起的崇高幸福感。
因此愛情是具備準宗教性質的,為什么這么說?
在基督教中,信徒是信仰上帝的,可以為上帝自我殉道,正是這種殉道,從而顯得信仰的崇高。
愛情亦是如此,我們將自己奉獻給愛本身,而非自己奉獻給對方。
正是因為我們感受到這份愛那么動人,那么迷人,那么值得我們向往。
當我們進入愛的時候,我們感覺到自己真正鮮活的存在,真正的擁有這個世界。
哪怕是送外賣跑快遞擺地攤,只要在愛中,整個世界就是屬于我。
然后你走吧,沒事。我絕不后悔。
或許將來后悔的是你,當然我也不希望你后悔,因為曾經愛過,曾經共同屬于這份愛。
多少年后即使相見,我仍然開心。這不是什么無私奉獻,而是說我曾經屬于這份偉大不朽的愛。
人生要有這種經歷,這是靈魂最高的經歷之一。
那說到現在,什么是愛情呢?沒有確切的答案,答案只能從你內心當中去尋找。
借用《紅樓夢》的話來說,“惟心會而不可口傳,可神通而不可語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