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A市某建筑工地一大早發生了一起深基坑塌方事故,10人被埋,施工方雖然立即組織了應急救援,但被埋的工人,因缺氧被救出來時無一人生還。
事故發生的過程正好被行人拍到發了朋友圈,一時間A市市民都知道了這起安全事故,紛紛轉發,留言。留言罵聲一篇,無良施工方偷工減料…監管部門監管不力……說什么的都有。
老姚是上班前,拿手機看新聞時,看到了這條消息,嗡的一下,腦子一片空白,好久才緩過神。
這么多年一直擔心的事情,沒想到就在這么一個普通的早晨發生了,老姚是A市安監站監督科室一科科長,干了十幾年的安監工作了,都說是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他就是那營盤。他帶的年輕人都走了好幾波了,站長也換了好幾個。
老伴勸他趕緊換個工作,他也找領導談了幾次,但領導知道他專業知識很扎實,為人老實,踏實肯干,每次都以安監工作離不開他為由,拒絕為他調整崗位,他自己也想,干了十幾年的安監了,突然換個崗位,從頭學,怕不適應,就這么半推半就的干了下去。
02
老姚回過神,早飯也沒吃,匆匆的往班上趕,一路上行人就像灰白的影子,模模糊糊,這個世界仿佛就剩下了他和這起安全事故。
到了班上,他感受到了同事同情、慰問般的目光,在辦公桌前呆坐了一會,才想起來這事要向站長匯報。
站長不在辦公室,或許已經和局長去市委了,老姚心想,這事故是在他的監管區域內發生的,事故調查肯定不會讓自己去的。
他就這么在辦公室等著,偶爾拿幾本專業書翻翻,平時再熟悉不過的專業文字,此時,就像磚塊一樣,怎么也進不到腦子里。
快下班時,同事都勸他先回去吃飯,老姚嘴上應承著,屁股坐在椅子上一動不動,本來班上同事都在,老姚在辦公室呆著,有同事的氣息,還舒服些,現在同事一走,辦公室冷冷清清,老姚更覺得孤寂不安。
等到下午3點多,站長把他喊到辦公室,和他說了事故發生的初步原因,其實他早該知道這個項目他根本就沒去過,因為緊張也就沒想太多。
這個項目因為沒有辦理施工許可和安全備案,只是打了一圈圍墻,一直也沒施工,突然昨天夜里開挖基坑,到了早上,支護不當造成塌方,根據相關法規規定,沒有辦理施工許可和安全備案的項目不在安監站監管范圍之內。
站長安撫老姚幾句,不必太擔心,老姚知道雖然有這項規定,但事情不會這么簡單的結束。
03
過了幾天,不好的消息還是來了,市檢察院以玩忽職守罪起訴了老姚,與其不安的等著,現在最壞的結果已經來了,老姚反而靜下來許多。
老姚沒有請辯護律師,他為自己做了辯護,檢方做了陳述之后,便開始提問。
檢方:發生安全事故的##工程是不是在你的監管區域內?
老姚:根據站里的職能劃分,這片區域在我的監管范圍之內。
檢方:針對這個項目,你履行了哪些監管職責?
老姚:根據省住建廳##134號文件規定,我站只需要對辦理安全備案和施工許可的項目進行監管,該項目沒有辦理相關手續,我站不需要對其進行監管。
像這樣的回答,老姚不知道回答多少次,也解釋多少次了,有時是回答領導,有時向紀委解釋,有時對朋友宣傳,最親的朋友也會說,建筑工地的安全不就是你們負責么,最后老姚也懶得再說了,但這次他必須要說。
檢方繼續提問:不監管,就不承擔責任嗎?你的監管轄區內,有工程施工,就沒發現嗎?
監管責任,監管責任,不監管當然沒責任,老姚心想,他直接回答了第二個問題:
該項目是在夜間偷偷施工的,也無人舉報,且這個項目根據相關規定不在我站監管職責之內。
審判長見老姚又拿那文件說事,有些慍怒,拿出一份文件,問到:根據市安委會安全綜合管理相關職責劃分,你站負責A市的建設工程的安全隱患的全面排查工作,你沒有將這次事故的安全隱患排查出來,難道不負責任嗎?
這里建設工程提的就不專業,建設工程涵蓋太廣,和房屋建筑工程的含義相差太多,老姚心想,全面排查,一個建筑工地施工、監理、甲方一共配了至少6個安全方面管理人員,都不敢說全面排查,我所監管的的這篇區域有20幾個建筑工地,監督一科共3個人,讓我全面排查,不吃不喝,不眠不休也做不到……
老姚回答:根據安全生產法規定,生產經營單位負責建筑工程的安全隱患排查和安全投入,企業承擔主體責任。
檢方反問:你們作為監管部門,難道就不應該承擔責任?
這樣的問題,他們安監系統討論過無數次了,交通事故交通部門不擔責任,刑事案件公安部門不擔責,為什么安全事故,他們就要擔責,施工方為了利益,做的一些違法違規事情本來就有隱蔽性,就像交通事故不知道會在哪發生,在什么時間段發生。
檢方繼續發問:根據管行業,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你們作為建設工程安全主管單位,肯定是有責任的。
老姚覺得沒有回答下去的必要了,回想自己無數個日夜,工作在工地一線上,帶著科室人員也不知道開展了多少次安全檢查……
04
最終一審判決,老姚被判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老姚回望了一眼,聽眾席上的老伴早已泣不成聲,他又飽含深情的看了一眼正在念書的兒子……那一眼究竟有多少含義,估計只有他自己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