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關于目標:目標可以分成大目標和小目標。大目標一般是一年或者幾年,就好像國家的五年計劃一樣。小目標呢則是一天或者一周、一個月的。比如對于我目前來說的大目標就是一年或者幾年之后能讓自己的英語,在聽方面有巨大的提高,對于英語本土的大部分材料能聽懂大概80%左右,說方面達到能夠講述基本日常的對話。很簡潔,很具體,也很容易記住,根本不會忘記。那么如何實現大目標呢?還必須行動,僅僅靠這個大目標來指導我日常的行動,好像還不夠具體。所以與我而言,小目標則更加重要。我的小目標就是每天堅持學習英語1~1.5個小時,AAT半個小時,跟讀走遍美國半個小時到1個小時。小目標很簡單和具體,可操作性也很強。而且有一定彈性,在1~1.5個小時內。綜上而言,我覺得目標制定,不管大的也好,小的也好,一定要具體簡潔,可操作性強。最好能你的目標和你的實際行動內容能夠一致。
2、關于表揚:其實讓我想起了,如何來肯定和鼓勵孩子。大部分的育兒書都說到要表揚教育。那么如何表揚呢,根據我看的育兒書,以及我的實際育兒經歷。我覺得表揚孩子,應該是肯定孩子的行為。而不是像老一輩,看到孩子的一丁丁進步,或一點點成長,或者做了某件事情。就毫不思考的說出一句,你好聰明你好厲害你好乖之類的話。這種表揚的話,很籠統、很抽象、而且是在表揚個人,而不是肯定孩子的行為。我覺得每個人都有做的好的地方,和不足的地方,不管這人是蹲監獄的,還是全國的道德楷模。每個人都有人性的一些弱點。如果要對人的本身來評價的話,我覺得沒有一個完美的人。所以我覺得應該去肯定和表揚一個人的行為。比如對于我兒子,我不會習慣性的脫口而出,你好聰明,你好厲害。當然這是我們從小教育的結果。而是我會在表揚前思考一下,組織一下語句,然后說**,你這件事做的不錯,或者你會做這件事了之類。我會時刻提醒自己不要不加思索講你好聰明之類的話,覺得這樣的表揚對小孩子很敷衍,很不負責任。
3、關于更正:說真的,這方面我做的還不夠,對于孩子,因為我的觀念是自由主義,盡量不干涉、不評價,任其自由發展。當然有時候對于孩子特別頑皮搗蛋的事情。我會嚴厲的制止并表達我的情緒。一般我先回控制自己的情緒,然后說兩個內容:A、說明孩子做這件事情的自然后果。B、當孩子做這件事情的時候,表達自己的情緒的內容。當然述說時候盡量做到溫柔而堅定。這是我從其他育兒書上看到的,面對孩子犯錯時候,最好的一種父母的態度。但是實際生活中,卻不叫難做到,我還是會經常對孩子一些反復的錯誤,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