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信:
我叫蓉蓉,今年24歲了,2017是我的本命年,所以我才碰到了這么不好的事情吧。
我男朋友和我是一個村子的,我們一起長大,一起上學,一起放學,一起考上同一所大學,我們青梅竹馬,兩小無猜,我們約好了今年年底就領證結婚的,但是一切都因為一件事而改變了。
上個月開始,我感覺到自己身體不知道什么原因,常常感覺到自己心不在焉,很容易疲勞,一開始我以為只是因為工作太累的原因沒有在意,但是后來,我竟然開始嘔血了,我嚇壞了,我不敢告訴我男朋友,我怕他擔心,后來我去醫院檢查了一下,醫生告訴我說是肝癌晚期。
當知道自己病情的時候,我整個人都傻了。我都不知道那天自己是怎么從醫院回到家的,我也不知道該怎么向我男朋友說,或者,我根本就不該告訴他。
我到底該怎么辦,告訴他,我知道他不會拋棄我,會繼續疼我愛我,會和我結婚,直到我死去。不告訴他,我又該怎么面對他,我該繼續和他生活下去嗎?也許我就不該那么自私,應該要放手吧?讓他找到比我更好的女孩子。
大叔回復:
我覺得你還是應該告訴你男朋友,這么多年的感情,不告訴他對他來說才是真正的傷害,都說患難見真情,真正的愛情,不就是應該相濡以沫嗎?也許現在你會覺得這樣跟他在一起是拖累他,但是你也應該把自己的病情告訴他,看看他是怎么決定的。
在我看來,如果你告訴你男朋友這件事,他要是選擇繼續跟你在一起,那說明他對你是真愛。相反如果他選擇和你分手,那么這樣的男人不要也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