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課22:請根據以下材料中的一點,回顧自己“錯愛”過的經歷。
關于“愛”的三個誤會,也許是由于概念不清,也許是因為方法不對,經常會發生“出發點是好的,走著走著,就偏離了軌道,最終導致了不良的后果?!币虼耍迩甯拍?,用對方法,很重要。參考資料:《拆掉思維的墻》
愛是我們最常聽到的話,卻也是誤解最深的一個字。
第一,把依賴當成愛。
第二,把愛自己當成了愛別人。
第三,把喜歡與愛搞混。
其實喜歡是指向行為,而愛則是指向一個人的本身。不是所有行為都值得喜歡,卻是所有人都可愛。
第一,把依賴當成愛。
我與閨蜜F經常一起活動,一次活動結束約下一次,我每次都會說:等一下,我先問問LG,時間安排。一起購物,我也時不時地會說:我先問一下LG意見,是不是要買……諸如此類,經常被F笑話:你什么都要問LG,依賴性太強了!而F則是相當獨立有主見,與LG各自經濟獨立,買東西從不需要征求對方意見,有活動也不需要協商時間安排……當時覺得,自己依賴性的確強了些,應該獨立一些;不過,太過獨立是不是也會有問題呢?當然,各家夫妻相處模式不同,本來也無可厚非。
后來,F的夫妻關系果然出現了問題,太過獨立的兩口子像搭伙過日子,走著走著,就漸行漸遠了。而我,也漸漸意識到,夫妻雙方首先是獨立的個體,是自己的自己,然后才是對方的自己,一定要有各自獨立的空間,不要事事過問、時時依賴。“小鳥依人”固然有可取之處,但過分黏人會惹人厭煩,適得其反。
所以說,真正的愛,是給對方自由,也給自己自由。
第二,把愛自己當成了愛別人。
我是個喜歡“出花頭”的人,喜歡記住各種紀念日,在紀念日送送禮物,安排燭光晚餐之類。剛開始,LG很配合,時間長了,我依然很起勁,LG卻漸漸淡化了。LG過生日,我都會精心挑選禮物,可是,LG已經好多年沒送我生日禮物了。平時我“出花頭”的時候,LG會說:你就喜歡這些形式主義的東西!這讓我很郁悶。
其實,我是在用自己的標準去要求別人,用自己以為的好的愛的表達方式去要求對方同樣表達。也許,這就是所謂“把愛自己當成了愛別人”吧!
今年過生日,非常意外地,收到了LG精心挑選的禮物。而我的另一位閨蜜J,今年她過生日的時候,也意外收到了她LG送的禮物。剛剛離婚的F說:是不是受到了我們離婚事件的影響,老公們都覺得要對老婆好一些……
所以說,用對方喜歡的方式去愛他,也許是一種更好更恰當的表達吧!
第三,把喜歡與愛搞混。
對于孩子的要求,我一貫主張順其自然,不必強求,任何外在的東西都不如內在的開心愉悅更重要,成績啦、分數啦、名次啦……應該都是浮云,不必太在意。
可是,到了具體操作層面,有的時候,免不了會有浮躁和焦慮的情緒出現。當孩子有的事情沒做好、磨磨蹭蹭浪費了時間、吃飯吃得太慢、做功課開小差、彈琴不肯看譜子……作為陪伴者,多多少少會有不良的情緒涌現,有的時候,甚至會讓孩子有抵觸情緒。雖然還不至于上升到“喜歡不喜歡”的高度,但長此以往,說不定也會發生類似情況。
所以,從概念的角度,首先要明確:我始終是愛孩子的(愛孩子本身),只是不喜歡孩子的有些行為。從方法的角度,再去試圖調整孩子的某些行為,更趨合理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