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的內容是“幾個基本概念”,源自阿德勒。
這會兒先不回翻書,我看看自己能記得多少。能回憶起來的就一定能記住。所以詞句和原書就不太一樣了。
1.我們往往在孩子犯錯誤的時候,第一反應是去糾正,而又往往選擇了批評與責罰的方式。這時孩子未必能發自內心地真正懂得要改,成人在說教一通后,還喜歡在最后補上一句,說“你聽進去了嗎?聽懂了嗎?下次要不要改過來?”一定要孩子有一個肯定的回答。我本身不喜歡這樣的問題,覺得這個回答多屬口是心非。
誰都會犯錯,不論那個錯誤看起來有多可笑。
“贏得”孩子,不是“贏了”孩子。
大多數孩子對自己犯的錯誤都有感知,其自身的良知本身已經會提醒他自己(雖然有的孩子表面上看起來不屑一顧,那可能是在面對大人時的一種自我保護)。
我曾在某次課上惹哭了一個男孩,記得是因為孩子覺得我偏心女生云云。當時,其他孩子告訴我說“老師,Leo哭了。”我就知道,應該是我不對。因為這個孩子其實并不會斤斤計較一些小事,能夠忍讓別人。他能哭出來,一定是覺得特別委屈的。
其他孩子并不知道他哭的原因,還會笑。我就說“我知道他為什么哭,因為太委屈了,因為覺得我剛才偏心女生了。”說完這話,記得他好像哭得更厲害了點,還惱火地踢騰椅子(我想這還有些男孩的自尊心在里面吧)。后來同事進來了,把孩子邀出去,單獨和他談(因為還在上課時間)。
那次下課后,大家都走了,我單獨把他留下來,和他說了說心里話。大意是道歉,確實是我有失公允,也知道他是個明事理的孩子云云。他一聲不吭地聽我講,手里同時修著壞了的修正帶。我不知道他聽進去了多少,還是把我的話理解成又一次說教。所以也沒再重復,只是幫他修理修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