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對正確行為的表層追求,歸根結底都是對崇高精神的追求

讀阿德勒《個體心理學》感想1

首先,作者開篇寫的第一個觀點,讓我非常認同。他認為,各個心理學派都在論述自己的觀點,并認為自己是正確的,不愿意被其它人的觀點說服。

看到這個,我覺得很有意思。偉大的哲人總是把問題看到一針見血處。不僅對外部世界充滿智慧,也很有自知之明。因為,同時他也說:世間沒有絕對的真理,唯一的真理就是變化,這個世界處在不斷的變化中。這段話貌似作家雪漠也說過。所以,阿德勒的個體心理學也被稱為人格哲學,是很有道理的。

心理學研究人的心理活動,個體心理學把人看做一個整體來研究和對待。它區別于其它心理學派的特點有以下幾點:

1.個體心理學認為,人類的所有問題都可歸于三類:職業、交際和兩性問題;

2.人生的意義在于貢獻并與他人不斷合作、人生的真諦就在于奉獻和合作,防止神經性疾病產生的唯一有效的方法是:教人學會關注社會、關注他人、培養合作精神;

3.每個人的經歷并不能決定人生的成與敗,因經歷而產生的人生態度才是決定性因素(換句話說,即使相同的經歷,因為看法和想法不同,做了不同的選擇,結果就會不同);

4.唯心論和唯物論到底哪個對?個體心理學將這一問題簡單化,精神和物質本身就是相互作用,它們不在是一個絕對肯定或是絕對否定的問題;

5.心理學中一個永遠值得研究的話題是人生態度問題,個體心理學研究的只是人的精神問題。而其他課題的心理學,研究的則是生理學或生物學的問題,比如那些研究刺激與反應、精神創傷和感情經歷的緣由、遺傳對人的作用等等。

個體心理學強調以人為本,他認為,人是可以主宰、創造自己的生命的,所謂的遺傳、本能,對人心理發展的影響并不是絕對的。這一點給了我很大的信心和勇氣。以我的個人經驗來說,我時常會把人格中無法解決的問題歸結為遺傳問題或是先天缺陷,然后就會絕望。如果以個體心理學理論來說,這樣的問題似乎也不是無法解決的問題。因為我可以通過不斷的學習尋找到解決問題的辦法。而且,我也要樹立這樣的信念——任何事情都在不斷變化,而能夠逐漸以小的過錯來代替大的過錯,就已經很滿足了。我們都會犯錯,但我們能夠更正它們。從錯誤中學習,是進步的好時機!這也是不完美的勇氣啊!

阿德勒認為,人所表現出來的所有行為問題都有其深層次的原因,解決問題要找到根源,不能頭疼治頭、腳疼醫腳。這跟我們的中醫理論有很多的相似之處。


個體心理學一直在強調,要糾正人的不良行為,就要用詩人品詩的細致,不遺余力地從字里行間去推敲、尋找其人生的意義。但凡偏離人生目標的行為就是問題行為。行為要端正,首先目標要正確。那正確的目標是什么?正確的目標是:有社會責任感、可以促進人類的合作事業。通過這樣的目標,人可以得到——價值感和歸屬感。每個人天生的本能,就是希望可以證明自己有能力為社會做貢獻!這是人的內在驅動力。

《正面管教》的理論體系是建立在個體心理學基礎上的,在《正面管教》的課堂上,我們一直在強調:“不論是大人還是孩子,我們終其一生都在追求價值感和歸屬感。”不至一次,我們非常熱烈地討論過,到底什么是價值感和歸屬感?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不同理解和表達。歸根結底,大家有一個非常經典的總結——所謂價值感,就是我可以為自己和他人帶來什么;而歸屬感,是他人可以為我帶來什么。這是一種心理感受,每個人都有需要,盡管每個人的獲得方式和感受角度并不相同。

對一個不斷通過哭鬧來確認自己存在感的孩子,你可以說他錯了嗎?他只是有個目標:要求媽媽看到他、關注他,于是他哭了,媽媽來了。這時他產生的信念就是:只要我哭了、媽媽就會關注到我。我們應當覺得這個孩子很聰明啊!如果我們給了孩子更多的被關注的選擇,他還會不會一直哭鬧不停呢?

如果想要改變一個人的行為,人生態度和思維方式要變,而影響人生態度和思維方式的,是他的目標。所以,想要改變一個人的行為,根本上的解決方案是改變他的目標。如圖所示:


人類的分工各不相同,行業中的目標也不盡相同。每一個目標都存在著一定的錯誤,我們總能從其中找到一些漏洞。但是,我們人類需要的是不同類型的人才,只要他所追求的目標有很大的社會責任感,就不會犯很大的錯誤。

通讀本書,書中有一些概念,雖然很容易激發起人對真善美的追求,但同時也會覺得遙不可及。比如:社會情感,合作與奉獻。

關于社會情感,就是人對他人的情感。如:“我看到小明拿著玩具走過來,很開心的樣子。”“在我小時候,媽媽讓我推著妹妹的嬰兒車。”人是社會人,每個人每天都會和不同的人接觸和打交道。所以,可以說人人都有社會情感。社會情感豐富是與“以自我為中心”相對的概念。

關于合作與奉獻,原文有一段是這樣的:“要想解決人生中的各種問題,必須有合作精神;在人類發展的前提下,做任何事情都需要為社會謀求福祉。只有一個人明白了人生的意義在于奉獻,才會勇敢地去面對困難,才有更大的機會取得成功。”這一點跟日本著名企業家稻盛和夫的觀點很像,稻盛和夫說:“利它就是最大的利已。”而我們中國作家雪漠也在他的數部作品中提到“利它”這個概念。

平凡的人過著平凡的生活,做著平凡的事。把合作和奉獻這樣高尚的道德水準做為對每一個普通人的基本要求,讓我一度挺想不通的。人做為一個個體生活在這個地球上,大多數都是俗人。把利他做為人生的奮斗目標的人,畢竟是那些少數的有境界的人。難道這個道理阿德勒本人不懂嗎?

不過,作者特別強調了“自立的合作精神”,原文如下:

如果家長、老師和心理學家們都能了解:賦予生活某種意義時可能犯的錯誤,而他們自己也難免犯同樣錯誤,我們就能相信:那些社會情感欠缺的孩子們,最后總會認識到自身的能力和人生的機遇。他們在困難面前會反復嘗試;他們不會逃避、推脫責任或尋找不合常規的捷徑;他們不會要求他人給予特殊的照顧和幫助;他們也不會感覺丟人或想去報復,或有這樣的想法——“人生沒有任何意義,我又能得到什么?”他們定會認為:“我們必須有自己的人生。這是我們的事,我能夠處理好。我們自己的事可以自己做主。如果有什么推陳出新的工作,我怎么能不參加?”如果人人都抱有這種思想,都有自立的合作精神,那么人類文明的發展將永不停息。

這讓我想起之前有個姐姐說過一句很經典的話:“不給別人添麻煩就是最大的公益!”她做了一個公益書屋,到現在已經做了快5年了,有固定的書友。也時不時隨性地組織一些活動。沒有逐利的目的,就是一群愛讀書、愛寫字、愛生活的人聚集的小圈子。她為大家提供了這樣的場地和平臺,有書、有茶、有友。

大家都非常感謝她,覺得她做的事非常難能可貴,是為大家做貢獻。可這位姐姐卻說:“不給別人添麻煩就是最大的公益!我只是在盡我所能。而且,有些事,你想了就去做,一點一點量力而行,你會發現,也沒有想像的那么難。不必想的那么高尚和遠大!”

這給了我很大的啟發。合作也是如此,我們不去想的那么高尚和遠大,普通人,做著不損人的普通事,考慮到事情的本身,盡己所能的去處理和完成。努力、積極向上,做好自己份內的事,不給別人添麻煩,這本身就是自立的合作,就可以為社會發展作貢獻。換成不那么概念化和枯燥的術語,我想可以理解為我們一直在倡導的真、善、美的美好品德。

對于品德的塑造,我們可誦讀的經典很多。前陣子陪孩子讀《弟子規》,就感嘆,這只是老祖宗們從生活中提練出來的行為規范、立的規矩,千百年來多少人都在誦讀,只可惜做到的人少之又少。如果能百分百做到,那不是圣賢也是人中翹楚了。

所以,我認為,個體心理學一直強調的“正確的人生意義、目標、信念”,可以用我們一直在說的“品德”來等式替換。

人總是處在社會之中的,與自己和他人好好相處,是合作精神的體現,也是這個世界和諧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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