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樂器陪練上,我是絕對的“虎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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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耶魯大學教授蔡美兒的“虎媽”式精英教育可圈可點,事實上也不是我們普通大眾可以簡單模仿的,否則一不小心走了樣,養出個叛逆的孩子就“得不償失”了。

在養育兒子的過程中,我自問絕不是一個“虎媽”。我知道兒子自來到世界上,便是一個獨立的個體,他有自己的成長規律,有自己的秉性,我無法控制他,我要做的是如何幫他更好地走向獨立。

我深信教育是一種“無痕”的自然的育人過程。

我不會強迫孩子去干我認為有益的事,比如學習。有一陣子,他迷戀上了學英語,每天都會跟我說,媽媽,我要上英語課。那么,好的,我就讓他上。

最近幾天,他說,媽媽,我不想上英語課。那么,好的,我等他有興趣了再上。“強扭的瓜不甜”,簡單的道理我懂的。在兒子這個年齡,我不認為知識的學習比興趣的培養更重要。

但,在練樂器這件事上,我寧愿當一回“虎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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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于70、80年代的我們這一代父母,內心深處可能都有一個“痛點”,至少我有,就是不曾學過樂器。不是我不想,而是家里條件根本不允許,父母既沒那個“閑錢”,也沒那個“逸致”。對我來說,那個年代學樂器簡直“遙不可及”。于是,對于那些會樂器的人,我總是佩服不已、羨慕不已。

工作后,記得當時的領導說了一句,一個人總要會一門樂器、掌握一門外語、擅長一門體育運動。我深以為然。

我們不一定要成為專業的音樂工作者,但樂器可以成為我們孤單時撫慰我們的“良友”。外語是工具,是我們通往世界的一個“通道”。體育運動可以強身健體,結交朋友,好處更不用說了。

在兒子出生后,我希望三個“一門”在他身上能實現。我深信,這是他身體健康,內心充盈的最正確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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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四歲多時看到別人打架子鼓,萌生興趣,堅持要學架子鼓,最終在他中班下時給他報了第一個也是到目前唯一的一個興趣班。

對于輔導班,我一向主張不要多,人不會是全才,與其分散力量,不如專攻一門。

開始的新鮮感過去后,每天日復一日的練習很快變得枯燥。兒子已經有些抵觸了,每天到練鼓時,總是各種磨蹭。即使在練時,也經常在神游,眼睛根本不看樂譜。

但我不放棄,我知道此時放棄就真的放棄了。我不想若干年后,兒子回想起來說媽媽當時你為什么沒逼我堅持一下。

每次跟他一起聽老師上課,然后回家每天陪他練,糾正他打的不對的地方。

為了保持和激發兒子練下去的興趣和信心,我想盡了一切辦法,到最后,是威逼利誘一起上。

雖然平日我和兒子關系比較好,但一到陪練時立馬變成一副“后媽”的模樣,甚至拿著一根鼓棒不時做著要“揍人”的樣子,“威懾”作用還是很明顯的。

令人欣慰地是,近一年了,兒子雖然每天練習還是有些不情愿,但一直在堅持,也能像模像樣地打出曲子了。

我的目的不是讓他能練成什么“家”,我的愿望很簡單,某天他想上臺表演時能有拿得出手的“一技之長”,而不只是坐在臺下羨慕。

為了兒子能學好架子鼓,我不惜做一回“虎媽”。

因為我相信自信心不是光靠我們用嘴鼓勵就會自然產生的,它一定是建立在自己的能力基礎之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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