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熊孩子,立刻想到最近一則新聞。
公交車上一7歲小男孩用腳連踢坐在對面21歲男乘客三下。
而后男子突然起身,將小男孩一個過肩摔,緊接著用腳在小孩的頭部猛踩三下。
隨后被旁邊乘客阻止。
看到這則新聞,第一反應是,那些在遇到熊孩子時,誘導熊孩子“再接再厲”甚至做出更加惡劣行徑的,此刻必然有一種“大仇得報”的心情。
打人的男子在情緒控制上很有問題。畢竟一個正常成年人受到這種程度的“挑釁”,最多口頭威脅罵咧幾句,還不至于要動手暴打一個小孩子。
又可憐小孩,骨頭還沒長硬,被這樣施暴,萬一留下后遺癥怎么辦。那些有了孩子的,自己的孩子正當這個年紀的,想必更是痛斥男人豬狗不如,對一個不懂事的孩子下如此狠手了。
好在最后診斷結果,小孩“顱內未見明顯異常,雙側上下頜骨、顴骨及副鼻竇骨質未見明顯異常,左側面部組織腫脹”。
(還好穿的運動鞋,這要是穿大黃蜂,估計直接腦震蕩了。咦,關注點是不是有點偏了)
施暴人則被治安拘留15天并罰款。
小孩子這種程度的淘氣,其實也不算得太過分,讓一讓就好了,暴打一頓確實有點小題大做了。
但也有很多人拍手叫好。
大概熊孩子真的太普遍了太常見了,大家都或多或少有些被坑的經歷,于是對此分外敏感。
許多熱心網友也分享了不少治懲治熊孩子的招數。
這些大都調侃成分居多。也有部分堅持以暴力“服人”的,坦言見效迅速。
熊雖令人深惡痛覺,但一直覺得,是否大家對熊的劃分太嚴苛了?
稍微活潑一點也是熊,不懂事是熊,到處摸摸是熊,東奔西跑也是熊。好像他們除了乖乖坐在那里不動,其他不論做什么都是熊。
有時地鐵上飛機上碰到哭一哭的,上躥下跳的,雖有點煩,但還算正常可忍受,小孩有幾個能坐得住的呢。話多一點少一點,也不是很在意。
熊和正常的淘氣區分點在什么地方呢?根據很多人的描述,可以發現人們都以自己的感受作為出發點,而非事情的性質作為衡量標準。問題的關鍵是每個人的耐受性不一樣,面臨問題的時間和狀態也不一樣。
意思就是,不管你做了什么,你阻礙到我了,我覺得煩,你就是熊孩子,該得到教訓。
這些熊里有多少是貨真價實的,還值得討論。
倘若說真正性質較惡劣,算得上熊的,幾乎沒碰到過。
小時候妹妹還把我的假期作業全部用筆劃花,都氣哭了,但不是因為熊,而是她的確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
唯一一個覺得算得上真熊的,還是之前看過的一則新聞。
今年二月份,德國漢莎航空公司一趟從德國到美國新澤西州歷時8小時的國際航班上,一個小男孩全程尖叫嘶吼在機艙里跑來跑去爬上爬下直到飛機抵達落地,惡劣到乘客們用了“惡魔”來形容。而其母親幾乎未作阻止,任其騷擾影響其他乘客。
看標題還以為是夸張手法,一看視頻,叫聲確實令人抓狂,還持續了8個小時的不間斷轟炸…
難道不應該直接把他關到洗手間去直到冷靜下來嗎?
熊還有一個原因是價值和界限的模糊不清。
三千塊的手辦,一萬塊的電腦,五十萬的車,孩子們并不能區分出他們的價值,也不會依此產生不同的態度。
包括一些私人空間之類的,他們根本還沒有這種概念,不知道什么是可以的,什么是不允許的。
對他們而言,這跟與樓下小伙伴爭小玩具,爭玩滑梯或者捉迷藏并沒有區別,但對成年人(大部分未婚)來說就是冒犯和不可饒恕。
他們是不懂界線的,這些界線是要家人不斷去教導灌輸立規矩,或者觸碰到受傷之后,他們才會明白,不可以。
但很明顯,到現在很多大人都還不明白這種界限,更不會主動教小孩這些東西。
甚至在小孩觸碰到邊界之后,他們還渾然不覺,即便別人指出來,他們也不認為這是大事,于是便有人自告奮勇幫他們“教育”小孩了。
比起熊,更喜歡用犯錯的說法。
孩子不懂,犯了錯,告訴他這是錯的,要求承擔犯錯的后果便可以了。
有次看到一朋友的小孩不斷扇其奶奶的臉,打奶奶的頭,老人家也不阻止,于是跟她說,這樣不好,不要讓小孩養成這種習慣。
老人家自己倒無所謂,任著胡鬧。
遂將小孩兩只手抓住幾秒,溫柔地告訴他不可以打人哦。
松手之后還是繼續打人,復又抓住,再次告誡和重復,不可以打人。
一邊伴隨笑容逐漸減淡,一邊暗暗使力不讓其掙脫,甚至用點力讓其感受到憤怒,直到對方開始渾身使勁擺動掙脫,并張嘴開始嚎啕大哭。
見一次捏一次,后來就沒怎么看到這種情況了。
看到小孩扔東西,扔了之后就不再撿回給他,告訴他,不可以亂扔東西,扔了想要必須自己去撿,或者直接放到別處不再讓他碰。
縱使小孩可能還聽不明白你到底在說什么,但他們是最會察言觀色的,你皺皺眉,講講道理,換換語氣,使他們付出些代價(長大點可以要求承擔后果和收拾掉留下的攤子),他們自然也就知道妥還是不妥。
比較佩服的還是那個,用金錢獎勵把小孩的興趣愛好變成金錢,再奪走金錢從而趕走熊孩子的故事。
國外一老人院子本來十分安靜,可有段時間突然來了一群小孩,天天吵吵鬧鬧,又不好趕。于是老人找到他們,說很喜歡他們帶來的熱鬧,承諾只要他們天天來吵,每天給每個小孩一美元,后來某天說不能再支付一美元了,只能支付0.5美元了,孩子們不開心,但還是接受了。最后又說,一分錢都不能給了,孩子們很生氣,認為憑什么免費熱鬧給你聽,便不肯再來了,世界終于恢復寧靜。
這個法子不僅讓熊孩子主動鉆了圈套,又無風險。
利用人性弱點行事當然算不得光明磊落,但以事態與結果而言,倒也無傷大雅。
當然,相比較這些懷柔迂回的策略,暴力才是簡單快速有效的法子。
但不是最好的法子,暴打一頓并不能從根源上解決問題。
熊孩子真的能因為一次偶然事件從此洗心革面嗎?還是只是從此避開某一個人或某一類場景。
譬如那個被打的小男孩,下次可能就不會在公交車上去招惹旁人,他爸媽可能也會教他不要招惹比他強壯的人。
但是否他就從此再也不熊了呢?還是只是熊的對象變了,由仗著自己年紀小無差別招惹,變成了只會招惹和欺負比他小比他弱的?
那個專在小區里劃車玩的,以后不劃車了,改丟石頭砸玻璃按門鈴?
當然,旁人也不關心是否能真正從根源上解決問題,他們要的是“離我遠一點”。
所以家長必須親自負起教導孩子的責任,一一告訴他們什么可以,什么不可以。
但如果家人自己也不清楚,或者過分寵溺放縱,旁人要來幫你“教導”,就在所難免了。
不堪到一定境地的小孩也不是沒有,但大部分都還是屬于正常的淘氣范圍,除非父母不肯為小孩的過失道歉負責,也就沒必要上綱上線,想想自己當初,難道就沒熊過?
通常對熊孩子特別敏感的,自己也還是半個孩子。自我需求覺醒了,但缺乏一定共情。
相比較而言,已婚有小孩的人們對孩子的鬧,底線就低得多了。
還有一句不知當講不當講:
熊孩子都是熊父母的翻版。
很多人打壓熊孩子,叫得這樣兇,也部分因為不敢直接針對熊成人。無非是知道攻擊(無論口頭肢體)熊孩子沒有風險,反正打不過自己,年紀又小,不能站出來為自己理論。治不了大的,便拿弱小出出氣罷了。(他們自己可能并沒有意識到,然而欺軟怕硬是人類天性)
正如一個連環變態殺人犯無故謀殺了你的家人,你未必敢正面叫囂殺人犯,反而可能更加怨恨事發時因膽怯未能及時報警或作證的鄰居。
正如在江歌案中,人們對劉鑫的討伐,遠大于對真正殺人兇手陳世峰的討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