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產婦墜亡事件|親愛的,你不堅強,去給誰脆弱!

8月31日20時左右,陜西榆林市第一醫院綏德院區婦產科,一名產婦從5樓分娩中心墜下,因傷勢過重,經醫護人員搶救無效身亡。

看到這則消息后,大概所有的人都和我一樣震驚和痛心,一尸兩命的悲劇,散發的是濃的化不開的絕望。這樣的信息,有很多人甚至不愿點開觀看,因為,我們相信世界很美好,從來不會如此殘酷。


事件發生已經6天,但是醫院與家屬各執一詞,雙方都沒有承擔責任的打算,甚至在不斷地推卸責任。

沒有人關心這個年輕產婦的生命和她未出世胎兒的權利嗎?重點不應該放在產婦和胎兒上嗎?這個時候“死者為大”的謊言去了哪里?

我們都能夠想象到,醫院和家屬必然會有一場爭執,主要是賠償問題,而年輕的產婦會在太平間停放多久,我們不知道。

事件唯一的知情者,唯一能夠說真話的人,唯一可以辯解的人不存在了,即使找到所謂的真相,又有幾分真幾分假呢?

或許,親愛的孩子,你應該慶幸自己沒有看見這個世界。

在事件發酵階段,不想過多的評頭論足,因為沒有足夠的證據說明其中一方的錯誤。而結果如何也不想關心,你所看到的和他們想讓你了解的,很多時候都是同一個“事實”。

我只想問問事件的幾個當事人。

1.醫院的責任是什么?

很多人想到醫院應該就會想到“救死扶傷”,也就是說,消除病痛,最大限度的保障一個人活下去的權利,保證其活著的尊嚴。

但是,事件中,醫院的職責沒有看到,一個“產婦住院知情同意書”就將責任推給了產婦本人及其家屬。其實質好像是說:簽了這個知情同意書,一切后果自負,我們的責任就是幫助你生產,其他概不負責。

“產婦住院知情同意書”上涉及的內容是:醫院要做的護理,醫院對于可能出現的突發狀況不負責任——“諒解意外”。即強調:額外的護理費用必須承擔、意外發生實屬無奈。

其重點依然是,擔心與患者及家屬發生矛盾和摩擦,并未真正涉及產婦和胎兒的生命安全或者具體保障措施。

一般很多產婦一起進產房,有幾個人在接生?又有幾個人在照顧待產的產婦?為什么一個已經無法忍受疼痛的產婦能夠爬上陽臺,這個時候沒有痛苦的呻吟和開窗時的吱呀聲嗎?

2.家屬有沒有對產婦負責?

上述“產婦住院知情同意書”的簽訂,也同樣拷問家屬。

①你們了解其中所涉及的全部內容指代的什么意思嘛?比如:DIC,催產素,會陰側切等等。據了解家屬中沒有專業的醫科人員,而且是第一胎,可以說夫妻二人完全沒有經驗。可想而知,他們對于這些內容知之甚少,也許,這一大堆的字,他們只看懂兩個字——“順產”。

②為什么沒有人問及疼痛難忍時該怎么辦?據了解“產婦住院知情同意書”上并未提到產婦疼痛無法忍受該怎么辦,這不應該是最先想到的問題嗎?產婦生孩子不知道會特別痛嗎?

難道就因為大家都知曉生孩子特別痛,就認定所有人都能夠,甚至理所應當忍受這樣的疼痛嗎?

如果,產婦已經無法忍受疼痛,以致于對其家屬兩次下跪,家屬仍然不同意剖腹產。

那我想問:假設婆媳有矛盾,心狠不同意。那丈夫和生母呢?“傷在兒身,痛在母心”,試問誰會如此殘忍的對待自己生的孩子,況且自己也是生過孩子的人。

③簽字后,家屬做了哪些事?只是焦急的等待。而將所有的希望寄托于醫護人員,更直白的說,是將生孩子的責任推給了醫院。這一方面是對醫院的信任,而另一方面也是對產婦和孩子的不負責任。

醫院是有不讓陪產的規定,但是,也可以從其他渠道了解產婦的情況,要求醫護人員照顧好產婦,這樣的方法不用別人教也會吧(雖然我們不提倡)。

3.如此套路還要用多少次?


這樣的框架是不是很熟悉?應該是所有突發事件后的一個常用應急申明,與在某機構參加的面試培訓內容是一個模子。

不是譴責或者攻擊醫院一方,而是心寒。這個時候,不應該尋找錯誤的真正原因,避免紕漏再發生,“亡羊補牢為時不晚”嗎?一味地推卸責任、撇清聯系真的是對自己最好的解決方案嗎?

也許大家都以為,家屬一方應該痛心疾首,但是卻也加入了掐架的行列,醫患關系再度升華,我們得不到答案,真正的受害者也得不到應有的權利。

事件中,醫院早已將責任推給了簽字的產婦和丈夫,而丈夫和家屬又將順利妊娠寄希望于醫院,到頭來,只有產婦是唯一一個努力的人。

親愛的,你不堅強,去給誰脆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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