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故事就這么開始了……當時,我是個離婚已三年的女人,獨自撫養著10歲的女兒。而他,比我小3歲,未婚,單身。 他全然不顧這些,帶著我一起跟他的親戚朋友同學聚會見面,甚至,還帶我回他媽媽家里。
按照現在的標準來說,他是個“撩妹高手”,他身邊從來不缺圍著他轉的鶯鶯燕燕。我一直想不明白,她們究竟看上他什么呢?就像到現在,我也不知道,當初我愛他什么?
他只不過就是樣貌順眼一些,個子高一些,穿衣服有型一些,歌喉嘹亮一些,撩妹的時候甜言蜜語多一些嗎?皮膚黝黑加上沒心沒肺的笑容,就能蠱惑眾生?
一個蘭州大學的畢業生,分配回廣西鐵路系統的一個廠,居然沒有安排坐辦公室,而是進了車間,整天加班加點的拿計件獎金。業余時間,從來不讀書不看報,上網也只是單純的玩游戲。喜歡和車間的工友在一起,滿口爆粗的玩斗地主,拼酒,還喜歡去K歌。渾身上下哪兒有一點文化人的影子?。恳郧拔以{侃過他,說他就像整天在街邊晃悠的小混混,他還煞有其事地跟我說:“我是個有素質的文化人!”笑得我肝疼!
第一次約會是在“五四青年節”,他們廠里給他們這些小屁孩放假一天,他就約我晚上去附近的KTV唱歌。同去的還有他的四五個同事,一面喝酒猜拳,一面嘻嘻哈哈說些市井趣事,他還故作正經地告誡他們:“在我女朋友面前,講話要斯文一點??!”
我自認為是個酒意不達七分就會怯場不敢放聲唱歌的人,那晚無論他的工友們怎么起哄叫我獨唱或是跟他合唱,我都拼命推脫了。整晚他就是那個大廳的焦點,對牢我把一首首的情歌唱得深情款款,也許,與其說我是那一刻愛上他的,不如說我是被他的情歌打動的。在唱歌的間隙,他就緊靠在我身邊,喂我吃零食,幫我倒啤酒,然后發展到和我十指相扣,頻頻熱吻,讓他那些工友們眼熱得調侃說要揍他。
總之,無論事后我如何想矯情地粉飾我們的初次約會,把它描述得像韓劇里的戀情故事一樣純情,都無法改變和抵賴一個事實,那就是:那晚上他就把我帶回了他還未完全裝修好的新居,在他的榻榻米上度過屬于我們的第一夜。
在去他家的路上,我坐在他破破爛爛的摩托車后座,緊貼著他的后背,他時不時回過頭來深吻我……那一刻,我覺得自己徹底瘋了!不管不顧地只想和他在一起,直到永遠……雨信,別笑我,當時我就是那么想的。
真正交往之后才發現,原來他這個我眼里的小屁孩,大男子主義還非常嚴重的,常常喜歡裝模作樣地教訓我,我稍有爭辯,他立馬說:“你還敢頂嘴是嗎?你這么不聽話是嗎?!”
其實他不是真的兇我,或許當時他覺得我年紀比他大,而且我做那個品牌的區域代理收入也比他高,所以就吆五喝六地想要鎮住我。更可笑的是,他還要我在他同事朋友同學面前,對他唯唯諾諾。
如果到別人家做客,一進門,他就坐在門邊的凳子上,由我幫他脫掉鞋子,穿上拖鞋;出門的時候,再幫他把鞋子換好。而在這個過程當中,他就端坐在那兒擺譜,享受朋友們的羨慕嫉妒恨。所以,我在他朋友面前稱呼他為“大少”。每次回想起他擺譜的這些情節,我都會忍不住笑出聲來。大少,你太欠揍了!
可是過日子總不可能永遠是那么甜蜜纏綿,慢慢地我發現,他真是一個還沒長大的孩子,每天晚上都要出去跟朋友唱歌、打牌、喝酒,在家里根本坐不住。哪怕之前答應我留在家陪我看看電視說說話,他朋友電話一來,立馬換好衣服就出去了,我怎么攔他都沒用,所以我常常用一句當地諺語來損他:“螞蝗聽不得水響”。
我們在一起的一年多時間里,除去睡覺的時間,估計我們單獨相處的時間不會超過5天。有時候在家呆著實在太孤單了,我就求他帶我一起出去玩,他說:“那種地方有什么好玩的!一個好女人,應該乖乖在家帶帶孩子,看看電視,看看書。要聽話!”
是的,我女兒已經10歲了,已經不需要我花太多的時間和精力去照顧她,可是,等我們以后結婚懷孕生娃后,難道也要把我和寶寶扔在家里不管不顧嗎?雖然他說不會的,有了寶寶他一定會留在家里陪著我們照顧好我們,可是,我的心里已經慢慢開始惶然失落……
特別是看他和工友打牌時那副興高采烈的幼稚模樣,拼酒時不依不饒的興致,半夜打電話跟我說喝醉了叫我開車去接他回來,甚至和工友一言不合居然打起來,還被對方撕破了T恤……我更是絕望!
誠然,一開始我是被他的放任不羈、激情與活力甚至稚氣所吸引,可是后來,我越來越覺得沒有安全感,覺得他不是我可以依靠的男人。我自己離婚后獨自撫養女兒已經很辛苦了,如果再生一個寶寶,他依然還是那個甩手掌柜大少爺,這日子該怎么過呢?如果我不愿意再生一個寶寶,他爸爸過世得早,媽媽40多歲就守寡把他和妹妹拉扯大,還供他讀了大學,我怎么忍心讓他媽媽抱不到孫子?這么自私自利的事情,無論如何我是做不出來的。
心生罅隙之后,我們開始起了爭執,分分合合,最終我狠下心來,一定一定要跟他分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