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16 讀畢
(一般讀完之后會在當天寫札記,札記下署的日期即讀畢的日期。非當天所寫的札記開頭會標出讀畢的日期。這是我給自己留的記錄。)
使用的是水建馥先生《柏拉圖對話錄》中的譯本。
第二次讀柏拉圖的對話,同樣感受到了與讀經書子書的不同。讀經讀子,往往都是先全篇接受下來再說,而讀柏拉圖的對話,讀的時候就會不由自主地對對話內容進行思考(而且是站在蘇格拉底的對立面思考)。往往讀幾句就要想一段時間,而且想到最后都快和原文無關了,這種體驗也很有意思。
我沒有讀過任何與本篇或者與蘇格拉底、柏拉圖相關的研究資料,我在此思考的內容一定有人早已研究透徹并給出解答,不過我享受的是思考的過程,又生性疏懶,雖然有點好奇那些研究成果,但也不打算有意去找,隨緣吧。
對話開頭蘇格拉底要求歐梯佛洛說明什么是天理,歐梯佛洛給出以下的解釋:
「凡是神所喜愛的事就是合乎天理的,凡是神不喜愛的就是不合乎天理的。」
對話以這一解釋展開。蘇格拉底先假設這一解釋是成立的,之后通過一系列問答推出與此相反的解釋,從而使歐梯佛洛無話可說,這應該是反證法吧。那么我也以此解釋成立。
蘇格拉底在要求歐梯佛洛下定義時,有這樣一段話:
「你把這個基本模式告訴我,我好看著它,用它作為一個樣板。或是你或是誰所作所為如果和這模式符合,就可說是合乎神道天理的,否則就不合乎神道天理。」
據此可認為蘇格拉底要求的是一個條件關系的句子,而不是因果關系的句子。他需要的是「如果……就合乎天理」,而不是「因為……所以這合乎天理」。對話的起因其實是蘇格拉底質疑歐梯佛洛控告父親,我感覺這種情況下應該是要求給出原因,即因果關系,而不是條件關系。不過蘇格拉底關注的也不是單獨的事情,不論。
那么將歐梯佛洛的解釋改寫為條件關系的句子:
如果一件事是神所喜愛的,它就是合乎天理的。
如果一件事不是神所喜愛的,它就是不合乎天理的。
蘇格拉底首先使歐梯佛洛承認神之間存在分歧,故而存在「同一件事物既是合乎天理的,又是不合乎天理的」的情況。這點已經對歐梯佛洛的解釋造成了很大沖擊,歐梯佛洛將話題轉向「所有天神都喜愛的事情是合乎天理的,反之,所有天神厭惡的事情是不合乎天理的」。以下對話專討論所有天神都喜愛或厭惡的情況。上述我轉寫的句子中「神」代指「所有天神」,在這種情況下「所有天神」與一個「神」沒有區別,將多神轉為抽象的單神可以使論述更為簡明。
「一個被喜愛的事物也是或者處于被喜愛的狀況,或者是有人喜愛它。」
「人們愛一個事物并不是因為它是被愛的事物而愛它,而是,它之所以是被愛的事物是因為人們愛它。」
「合乎天理就是被所有的天神所喜愛的。」
「它被喜愛的原因,在于它合乎天理。」
「它是因為合乎天理而被喜愛,而非因為被喜愛而合乎天理。」
「但是天神喜愛的事物,他們就喜愛,就受他們喜愛,原因是他們喜愛它。」
「如果合乎天理的事物和神所喜愛的事物是一碼事,這事物被喜愛是因為它合乎天理,那么神所喜愛的事物一定因為神喜愛它而喜愛它。但是如果神所喜愛的事物因為神喜愛它而成為神所喜愛的事物,那么合乎天理的事物一定是本來就合乎天理才受神喜愛。你看這是兩種互相矛盾的情況。一種情況是它因為被喜愛而成為可愛的,另一種情況是它本身可愛所以才受到喜愛。」
除了最后一段,前面的段落原文都是得到歐梯佛洛肯定的問句,我刪去問號與疑問詞作為陳述句摘出如上。最后一段表述我個人感覺不太清楚,不過意思能從上文推出來,他的核心是「它是因為合乎天理而被喜愛,而非因為被喜愛而合乎天理」,這個結論一旦得到歐梯佛洛的肯定,就與最初的解釋相反。
關于這段對話,我先以「如果一件事是神所喜愛的,它就是合乎天理的」作為原命題,那么四種命題陳述如下:
原命題:如果一件事是神所喜愛的,它就是合乎天理的。
否命題:如果一件事不是神所喜愛的,它就是不合乎天理的。
逆命題:如果一件事是合乎天理的,它就是神所喜愛的。
逆否命題:如果一件事不是合乎天理的,它就不是神所喜愛的。
對話假設原命題和否命題為真,根據命題的真假關系,逆命題與逆否命題也為真。
所以「如果一件事是合乎天理的,它就是神所喜愛的」這一命題是沒有問題的。
蘇格拉底在對話過程中加入了因果關系,他最后得出「它是因為合乎天理而被喜愛」,如果最初的解釋是「它被喜愛是因為合乎天理」,那么顯然構成因果倒置,必有一誤。然而最初的解釋并不是因果關系,實際上現在認為成立的句子有以下三則(最后一則我在句意不變的條件下略有改寫):
如果一件事是神所喜愛的,它就是合乎天理的。
如果一件事不是神所喜愛的,它就是不合乎天理的。
因為一件事合乎天理,所以它被神喜愛。
蘇格拉底將第一則在對話的過程中變成了:
因為一件事被神喜愛,所以它合乎天理。
這個變化我覺得有問題,正是這個變化讓蘇格拉底推翻了歐梯佛洛的說法。這里涉及到條件關系和因果關系的區別,我感覺整個對話中兩種關系是混雜的,我的邏輯學知識只有高中數學里的一點點,只能到此為止,還望賜教。
蘇格拉底在完成以上反駁之后,有以下的句子:
「歐梯佛洛,你被問到什么是合乎天理的時候,你顯然避而不談天理的本身,而只談到天理的一個屬性——它得到神的喜愛。它到底是什么,你卻沒有說。合乎天理的事物到底是什么,無論神喜愛它,不喜愛它。」
這里我沒有理解為什么從上文可以得出「得到神的喜愛」是「天理的一個屬性」這一結論,我個人感覺無法成立,不過先假設可以得出這一結論繼續蘇格拉底以下的發言吧。
「『凡是有恐懼在,必定有虔敬在。』這話我看是不正確的。許多人怕疾病,怕貧窮,以及怕諸如此類的災禍,可是他們對所怕的東西并無虔敬之意。」
「但是我認為凡是有虔敬心在,必定有恐懼心在。所有懷有虔敬心,對做某件事感到羞恥的人,總怕得到壞名聲。」
「所以,說『凡是有恐懼在,必定有虔敬在』是不正確的。相反倒是凡有虔敬在,必定有恐懼在。而凡有恐懼在的地方,并不一定有虔敬在。我想這是因為恐懼的范圍比虔敬更廣,虔敬只是恐懼的一部分,正如奇數只是數目的一部分,所以說凡有數目在,必定有奇數在,是不正確的。相反,有奇數在,必定有數目在。」
「而并非凡有天理在,必有正義在。因為合乎天理只是正義的一部分。」
同樣我將疑問句改為陳述句,以上我認為沒有問題,以下對話我繼續概括,中間我省略了不少,總之所有引號里的句子都是得到雙方同意的:
「合乎天理就是為神服務。」
「合乎天理,就是一種如何給如何要的學問。」
「合理的要求就是向諸神要我們需要從他們得到的東西。」
「合理的奉獻就是給諸神以他們需要從我們得到的東西。」
「合乎天理使他們歡喜。」
「合乎天理就是諸神們最寶貴的東西。」
直接截取對話有點不全面,我補充一下:蘇格拉底的意思是我們的奉獻(做合乎天理的事情)并不能使諸神們得到什么好處,而歐梯佛洛認為「感恩、崇敬以及禮贊」就是我們給諸神的禮物,據此可以得出諸神們所需要的、所寶貴的正是「合乎天理」本身。合乎天理是諸神們的寶物,而并非因為諸神們喜愛而產生,換言之,先有合乎天理,之后才會被諸神喜愛。這其實論證了之前的「得到神的喜愛是天理的一個屬性」這一命題,這個論證我覺得是成立的。
原文對話到此結束,歐梯佛洛無話可說,慌忙離開。我本以為蘇格拉底自己會說明什么是合乎天理的,看來這篇的主要目的是對神的否定。
蘇格拉底在對話中證明了「得到神的喜愛是天理的一個屬性」為真。但屬性又有多種,例如,「愛喝酒」和「《靜夜思》的作者」同樣是「李白」的屬性,但這兩個屬性是不同的,前者除了李白之外還有其他人具有這個屬性,而后者是李白獨有的。我稱前者為泛有屬性,后者為獨有屬性——上面已經說過了,很不好意思,我沒有學過邏輯學,不知道術語,又查不到,只能一邊寫一邊自己定義了。
繼續以李白為例,先分析愛喝酒這一屬性:如果一個人是李白,那么他愛喝酒;如果一個人愛喝酒,他卻不一定是李白。再分析《靜夜思》的作者這一屬性:如果一個人是李白,那么他是《靜夜思》的作者;如果一個人是《靜夜思》的作者,那么他是李白。
我本來想根據這個分析得出一個抽象的結論來概括,試了一下發現語言描述不出,不過我想意思大概傳達到了吧(充要條件和充分不必要條件的區別)。
那么回到「得到神的喜愛是天理的一個屬性」這句話,神的喜愛是屬性,天理是主體。這里不清楚神的喜愛是泛有屬性還是獨有屬性,分情況討論:
①神的喜愛是泛有屬性。如果一個事物合乎天理,那么它被神喜愛;如果一個事物被神喜愛,它卻不一定合乎天理。
②神的喜愛是獨有屬性。如果一個事物合乎天理,那么它被神喜愛;如果一個事物被神喜愛,它合乎天理。
如果是①,與最初的解釋「如果一件事是神所喜愛的,它就是合乎天理的」矛盾,構成反駁;如果是②,則不構成反駁。
而我們對神這一概念并不清楚,我們不知道「得到神的喜愛」究竟是什么,也無從得知究竟是①還是②。
關于這篇對話我的思考到此為止,基本上沒有解決什么問題。寫完這些更加敬佩蘇格拉底了,真想聽他說話啊。另外,由于是實際的對話而不是文本的交流,很可能在對話過程中出現不嚴謹的地方,比如我上面說的先把未證明的條件拿出來結果最后才證明了那個條件,不過估計要是我的話實際和他對話也反應不過來這個問題吧。
最后是余談。
蘇格拉底對歐梯佛洛說:
「你比我年輕得多,也比我聰明得多。不過,我說,你因為太聰明,反而有點不努力。朋友,你努一把力,我的意思是不難理解的。」
是的,太多時候看著稍微復雜一點的內容就不想去理解,蘇格拉底這句話說得我很感慨。就連上面的札記我都偷懶沒有完成對兩種屬性的定義。
蘇格拉底通過辯論傳達自己的思想,他在傳達的同時,應該也希望出現能反駁他的人,這樣他才能獲得進步。他從來不說教給別人什么,而是希望別人教給他什么。我在這里把這篇札記放在這里,也希望有人能教我一點,謝謝。
附記:關于獨有屬性和泛有屬性的區別,是在和友人的聊天中發現的,在此表示感謝。
2016-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