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門戴耳機,好比出門前要穿內褲一樣。如果沒有它,我會很煩惱。就好比沒有穿內褲一樣。?
但我已經決定戒掉這個習慣了。
1.
我也許失戀了。也許不是。 這是件小事。 總之,我耳機不見了。 這是件大事。
2.
被耳機傳來的聲音抽取了氣力。
我想緊緊抓住他,手卻自己松開。
看著手機發光的屏幕,我戴上了耳機。
打算屏蔽他。 在同一天,我的耳機不見了。
3.
中午的太陽肆意地折磨著我。
撐著傘,無比細膩地感受到汗水從背上劃下,水泥地板的熱度準確穿透我薄薄的鞋底。包裹在自產的一股熱氣中沸騰,連一直溫柔的樹木此時也顯得戾氣。
望著前面人群在烈日下行走,心生怒火。 不知如何打消這該死的天氣。
我的耳機不見了。
耳機可以封住了我所有感官。
幾乎任何感官都能被音樂瞬間奪去。連聽覺也只是同樣的東西重復無數次,音樂變得毫無存在感。
聽著無須用腦子過濾的歌,被封住其他感官的我,變成了無欲無求的存在。 這是是我喜歡的,這樣便可不必如此敏銳。
比如炎熱的天氣。 我在路上說,每個人都會被曬熱。也沒有什么,只需要短暫忍受而已。
但不想忍受。
我想戴耳機。
好熱。我想戴耳機。
4.
耳機沒有丟的時候,并沒有多想聽歌卻還是會不自覺地戴上耳機。
聽著熟悉到可以不去仔細聽的音樂,一邊思考著一邊被隨意干擾著。
聽著激進的節奏,思考便隨之偏向激進。
聽著慵懶隨意的吉他曲,便以慵懶態度回應。 無法控制隨意間就被改動的思考方向。
不如說我喜歡如此,這樣不需要特別主觀地決定。
5.
他說,他喜歡調大聲音聽歌,會有溺水的感覺。
然后我的耳朵已經聽不清細小的聲音了。 長時間佩戴耳機與越來越大的播放聲音帶來的不止是聽力的損壞。
還有對事物的關注方向。 不愛關注人群鬧騰與沸動,可現在似乎只能夠被他們的聲音吸引。
并不有趣,并不想關注,卻只能任由更大的聲音奪取與吞噬注意力。 挺好,被外部刺激而作出反應。
6.
歌單存著地永遠只是百來首,無數次重復直到已經開始厭惡,于是被迫從最早被厭惡的歌再次聽起。
重復循環這個步驟。
不知意義何在,卻也一直沒改過來。 我想一直如此。
嘈雜的公車,擁擠的地鐵,戴上耳機,周遭便與我無關。 奇怪的表情,不滿的動作,戴上耳機,選擇視之不見。
耳機成了我屏蔽外部世界的工具,可以假裝自己并沒有經歷痛苦。
現在是晚上七點二十一分,我丟失耳機的第二天。 地鐵里充斥著顏色新潮的衣服、舊polo衫、白襯衫、灰色牛仔褲,紛亂地令人無所適從,如發高燒夢見毫無邏輯的畫面。
人群散發的不同味道被暴露在外的每一寸皮膚感受到,聽不清的話語成了偌大的噪音洶涌著地鐵密閉的空間。
關門的一瞬間我突然想吐。
我想要耳機。
我想要耳機。
7.
他說,我喜歡看書,你也是。
然后笑了笑,還說,我喜歡聽音樂,你也是。我會彈吉他,你也是。
然后牽著我的手在雨天過橋,給我寫了一首詩。我回了他一首《零零碎碎》。
《零零碎碎》寫的是零零碎碎的瑣事。長長的一段文中,刪減再刪減而拼湊成的一首詩。
他們說,你們最合適,兩個都文藝里文藝氣的。
8.
校道上,陽光清脆地打著通透明綠色,辨不出春夏秋冬的樹。耳機傳來的細膩聲音流動在體內,一時無所想。
溫暖的陽光,一切行人都與我無關。 不知是否在給樹打藥還是如何,前面巨大的聲響瞬間碾壓耳機的聲音。
煩躁地扯下耳機,我的音樂都被蓋住了! 那憤怒的機器帶起一大團白灰,在陽光下洶涌襲來,最終也只能頃刻消散。畢竟只是粉末一堆,恰好借著風力而來。
空虛的耳朵耐不住寂寞,轉而緊張地看著四周。 校道兩旁植滿樹,青翠的樹。陽光可以從樹葉間隙被篩下來。 我看見行人的鞋子與裙子。
身后令人煩躁的聲音依然在響著。 我看見騎單車的小哥哥眉目清秀,忍不住為他回了一次頭。我看見一位女生穿著JK制服卻剪著男孩子氣的頭發。我看見每天都經過的那片草坪上,開了一樹花。
甚至我見到了他。
我記得的,他上前兩節課,我上后兩節。他回我去。
他依然是我喜歡的模樣,戴白色耳機,穿棉麻。 他并沒有看到我,可能是因為他在聽歌。
我試著喊了他的名字,他并沒有聽到,可能也是因為在聽歌。 我們并不是擦肩而過。他離我一個行人的距離。
我轉頭看著他的背影。加快步速走去拔下他一邊的耳機放入自己耳朵。
一瞬間安心。
我說:“這里噪音很大,音樂放大聲很傷耳朵的。”
我還說:“聽多了音樂,腦子會混沌的。”
我說:“長時間聽音樂,可能會麻痹你的神經,我……” 他看著我,忍受著等待我的下文。
我說:“我上課了。”
把一邊的耳機仔細地放回他的耳朵,就像以前常做的那樣。
為什么身邊的人走得那么快。離上課明明還有一些時間呀。
背后并沒有灼痛感。
9.
新耳機到了。
10.
總忘記放音樂。
沉默的耳機習慣性占有著我的耳朵。 又來了。
耳機沒有歌,而我在戴著。
耳機沉默的觸感讓人聯想到藥物卡在喉嚨的難受。苦澀不斷傳上又傳下,努力咽下,呼吸難受。即使吞下依然殘留著異物感。
厭惡地拔下耳機,草上清晰地傳來蛐蛐的聲音。不是像遠處公路蛐蛐的清脆琴弦聲,城市的蛐蛐,像夏夜末尾的小調。
不知該如何悲秋。
11.
夜晚十點,包圍在涼爽的風中,揣著一無是處的煩惱,偶爾踢踢路上的小碎石。
光與影的交界處是暗,一群歸去的人,互不認識,一排地走在慘弱路燈照明下的校道,或佝著背或暗淡著瞳孔。
一路走來,沒有音樂或視頻的聲音,只有耳機心安理得躺在耳懷里。
開始意識到這點,便煩躁地拔下耳機。
那我一路上在聽什么。
12.
被問是否非常喜歡音樂。
只能迷茫地搖搖頭,并不是。 他是。
彈吉他。 只是以前的消遣。
看書。 保留到現在的消遣。
瀟灑。 只是不負責。
13.
我打開手機,點開一直被屏蔽的他。
14.
今日出門沒有戴耳機。 我戒掉了這個習慣。
文字| 落ll
配圖| 《關于莉莉周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