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法治是戰斗力的重要保證,實戰化訓練必須在法治化軌道上推進。“依法治軍、從嚴治軍是強軍之基”。
刑起于兵,師出以律。古今中外軍隊,都把嚴明法紀作為治軍通則,無制之軍不堪一擊。如何將戰斗力生成、保持、提升的各個環節規律化、體系化,并以法規形式固化,是戰斗力生成規律的內在要求,也是依法治軍的應有之義。
縱觀我軍訓練領域,依法治訓依然面臨著許多沉疴痼疾——
“法”未能先行。隨著訓練實踐的創新發展,我軍軍事訓練法規體系縱向不到底、橫向不到邊、銜接不配套日漸突出,特別是有的訓練無法可依,存在“摸著石頭過河”現象,組訓盲目性、隨意性大。
“法”依然難行。有令不遵,有章不循,按個人意志抓訓練,想訓什么訓什么,想怎么訓就怎么訓,想訓到什么程度就訓到什么程度,亂象頻出;危不施訓,險不練兵,消極保安全,有的單位怕出事故,隨意降低訓練標準和難度強度,該拉的實兵不拉,該帶的實裝不帶,該打的實彈不打。
“法”不能嚴行。訓練不落實,考核走過場,評估搞平衡,對演訓過程中暴露出來的問題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不敢講、不敢批,奉行好人主義,聽之任之。
依法治訓是歷史的昭示,更是現實的呼喚。只有緊緊圍繞戰斗力這個唯一的根本的標準,才能不斷提高我軍實戰化訓練水平,確保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必勝。
依法治訓,必須借改革之機鋪好“新軌道”——
法與時變,禮與俗化。新體制運行后,戰斗力建設和軍事訓練創新發展面臨許多新的矛盾問題亟須破解,需要滾動發展訓練法規內容、健全訓練法規更新機制:對不適應新形勢新任務新體制要求的,該廢改的立即廢改;對打贏未來戰爭迫切需要的,該新增的抓緊新增。做到重大訓練改革于法有據、改革與立法相協調,注重運用法規制度固化訓練改革成果,真正使訓練法規與使命任務相統一、與能力需求相適應,才能保證仗怎么打兵就怎么練。
依法治訓,必須借改革之力扎牢“鐵籬笆”——
將遵法令,可正訓風;兵遵法令,可立軍威。確保實戰化訓練在新體制下高效推進,要改變訓練重組訓輕檢查、重形式輕質量的局面,健全訓練監察機構、明確訓練監察職能、理順訓練監察機制,依法維護訓練秩序,嚴肅法規意識、嚴把訓練標準、嚴格訓練獎懲。
前路迢迢,任重道遠。將“紙面上的法”真正落實為“行動中的法”,不僅需要刀刀見血,更需要久久為功。只有高度重視法治文化建設和法治意識培育,讓法治為本的治訓思維理念內化于心、外化于行,才能確保實戰化訓練在法治化軌道上推進,真正在部隊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