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差不多也就快一年了,不管是之前的幾次實習,還是現在的工作,都很少有親身明白和感受到這個道理——樂趣才是做很多事情的原動力。雖然,這是老生常談,(我一直認為知道的,不一定是自己了解的)。不過最近,自己的對待工作的心態慢慢調整后有效果之后(之前比較浮躁,不能沉下來),不斷積聚著自己的成就感,把工作變成樂趣之后,自己的生活,工作平衡和好多。
昨晚看了柴靜在方所相當于《看見》的發布會吧,回到觀眾一個問題時候談到“堅持,不能這么說,如果說我是在臺上堅持1個小時,我可能馬上就不行了,但是支持我的是樂趣,想想工作有人給你拿著錢給你給你玩,多有趣。”大概是這樣說的。結合自己最近的狀態,簡直不能太認可了。(還是太喜歡這本書了。)
但是在現實生活中,我們總會遇到感興趣和不感興趣的,一個人不可能對啥的都興趣。感興趣的好說,就寫寫我對不感興趣的事,我自己的思考。還是重申自己的觀點:成就感是興趣最好的起點。對于自己不能改變,不感興趣,但是又不得不做的事情,接受他,高標準的做,做完肯定是慢慢的成就感,肯定比自己懈怠,應付了事強的很多,關鍵是,你做好,算你的,不做好也算你的,所以做好一舉多得。但是,這類事情,如果真的沒什么收獲的話,謀求機會,甩出去,機會怎么來?自己可以想想。
對于感興趣的事,很多剛才是都會處于一個熱戀期,后面終會歸于平淡(其實,我應該還沒到這步,不過先寫在這給自己提個醒,也不一定是對的),簡短來說,就是尋求新的進步,可以完善的地方,如果沒有可以進步的地方,謀求機會,甩出去,機會怎么來?自己可以想想。
這就是我理解的“樂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