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要對手。
客戶見律師,有時是想與律師討論自己法律事務的每一個方案,每一個細節(jié)。這種討論可能就是在爭論和辯駁中完成的。律師在這里,不單單是一個法律實務專家,還充當了客戶的辯論對手,幫助客戶理清思路,促使客戶下定決心,確定下步的工作方案。
一個客戶有件事,有兩種處理方式。一是起訴對方,二是再跟對方談談。
起訴,怕與對方把關系搞僵了,還有許多需要與對方配合的事情就不好辦了。不起訴,時間拖得有些長,談判幾次,對方不溫不火,不陰不陽,就是不履行義務。兩種情況,客戶都已經(jīng)考慮了不下百遍了,他來找律師出出主意。
你如果給他說,起訴。客戶就把起訴的各種弊端大談特談,認為起訴存在問題。
如果你建議他再等一等,他又拿出一堆不能再等的理由。
你會不會覺得客戶很難伺候?是不是覺得客戶的事情很糾結?你是不是覺得這個客戶也很糾結?你是不是覺得很難辦?很抓狂?
其實,這并不是客戶過來難為你,你與客戶的交流也不是在做無用功。轉換一下角度,從客戶的角度看,這就很正常了。對方是客戶的重要合作伙伴,甚至在客戶經(jīng)營困難的時候,對方還給予了很大的支持。雙方有著較長的合作關系,一直以來配合得也挺不錯,雙方相互之間都沒有什么大的不愉快的事情發(fā)生。從去年以來,對方的經(jīng)營狀況發(fā)生了變化,對方引進了新股東,新舊股東的經(jīng)營理念有不同。客戶與對方的關系變得越來越微妙,合作也越來越難。
如果客戶直接與對方打官司,對方勢必停止合作。客戶對對方在產(chǎn)品銷售上還存在依賴,尋找新的銷售商尚需時日,即使找到新的銷售商,新合作方的銷售策略、銷售穩(wěn)定性等尚需磨合。
如果客戶不采取法律措施,眼看著對方業(yè)績逐步下滑,如果拖延下去,貨款能否順利收回都未可知。
在客戶那里,起訴與協(xié)商,宛如基本持平的天平,有時這邊高一點,有時那邊高一點。兩端雖然略有起伏,但起起伏伏之間,哪一端都沒有絕對的優(yōu)勢,客戶自己的游移不定的心,找不到停靠的港灣。
客戶自己在斟酌這個事情的時候,完全是站在他的商務角度。盡管他也試圖站在法律角度,但他不是專業(yè)的法律人士,無法窮盡各種法律因素,無法將法律處理的各種方式分析得細致而充分。
所以,他來找律師。他知道,可能律師也無法幫他解決這個問題。但他需要就這個問題與律師進行討論,進行辯論,看一看與律師的辯論,究竟他自己的理智會向天平的哪一頭傾斜。
這時候的律師,需要的是了解客戶這個事情的背景,多了解客戶的隱憂,多了解客戶的訴求,然后幫助客戶分析每一種處理方案的利與弊。
這種情況下,律師多數(shù)是充當了客戶的辯論對手。律師提出要立即訴訟,客戶提出種種訴訟不利的理由。律師要針對客戶的各種理由予以分析,客戶會在這個過程中對律師的觀點予以駁斥、爭論。律師說,那就繼續(xù)協(xié)商,客戶又會就協(xié)商的種種不足與不利提出自己的觀點。有時,客戶會與律師爭得面紅耳赤,氣氛激烈。
就是在這種一來一往的爭辯中,客戶從各個角度更清楚了自己所處的法律地位,更明了了每一種法律措施的利與弊,緩與急,說不定他自己就有了明確的思路,知道下一步該怎么做了。
所以,對律師來說,你這時候就是要做好辯論的準備,把你的觀點亮出來,把你的論據(jù)亮出來,充分釋放你的邏輯思維能力,把客戶的各種觀點磨礪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讓他在選擇的時候,把各種因素都放到他做決定的天平上,消除各種盲點,充分打破信息的不對稱,力爭做出最適當?shù)臎Q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