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得空,終于看了一遍電影《芳華》。這些年,一看電影就特別容易被感動。《芳華》更是賺足了我的眼淚。
在這之前,已讀過嚴歌苓的小說《芳華》。讀嚴歌苓的時候,每每嘆服于她的描述。總覺得那一個字,一個詞,亦或者一個比喻,用的都是極恰當的。
從側面看,他平淡的五官反倒被年歲剝蝕得深邃了。
那豐盛氣味在饑荒年代顯得格外美,一條小街的人都以嗅覺揩油。
更觸動神經的是她的寫實。這在嚴歌苓另一部搬上銀幕的小說《天浴》里,就表現得更加赤裸。《天浴》是女知青的故事,單純與愚昧的交織。小說里主人公秀秀是這么看自己的:
“我太晚了-那些女知青幾年前就這樣在場部打開門路,現在她們在成都工作都找到了。想想嘛,一個女娃兒,莫得錢,莫得勢,還不就剩這點老本?”她說著,兩只眼皮往上一撩,天經地義得很。她還告訴他:睡這個不睡那個是不行的,那些沒睡上的就會堵門路。”
本身單純的秀秀,在荒唐的年代里,在大草原上,被男人們無情地消費和“犧牲”掉,直到讓老金幫自己結束生命。
扭曲的年代,扭曲的故事,字字砍在你的心上。
再說《芳華》,搬上銀幕后,整體感覺:唯美而保留。
蕭穗子吃個西紅柿,好似比蘋果都甜。青春的女兵們,在排舞場上,在游泳池里,在浴室里,都演繹著青春的美好與力量。文工團解散的時候,他們揮淚唱歌分別,歌聲與舞蹈,戰友與友情,真讓人羨慕,那是多么好的芳華!
小說里就殘酷的多了:勢力的林丁丁第一次嫁給了高干子弟,因為受不了全家人的擠兌離婚。第二次嫁給了華僑,也沒落得長久。最終落得個發胖,頭發稀少,無依無靠,給別人照顧孩子渡過歲月;郝淑文沒和高干子弟陳燦一拍即合,而是嫁給了二流子。二流子偏偏下海賺了最多錢。蕭穗子在文工團里要表白的人,是被郝書文給“睡”走了。多少年后,蕭穗子才明真相。但是,真相已經不重要。
最總要的人物: 何小萍和劉峰,在電影和小說里可謂各有千秋。
何小萍在原著里面是叫何小曼。小曼比小萍好聽。小曼的父親是個文人,在她上幼兒園的時候被打倒。貌美但是俗氣的生母,立刻變了嘴臉,成了壓死父親的最后一棵稻草。父親在送完小曼去幼兒園后,在家服藥自殺。
總覺得小曼的生父,在她年幼時自殺,比電影里的改編的勞改,傷害更大。父親的高高舉起,是兒時記憶最深的事。畢竟,后來唯一愿意將她舉起的人只有好人劉峰。那么多年,無依無靠,突然被眾人高高捧起,精神失常就更有可能。
之后,母親帶著她改嫁。在新家庭里,小曼成了礙眼礙事的拖油瓶。連后來的弟弟妹妹都要編著話來罵她。沒人疼,沒人愛。來自母親的,唯一的擁抱是小曼給自己澆涼水,硬把自己弄生病了換來的。
小曼自卑,可憐,倔強,討好而又卑微。終于,她離開了家,以為離開了鄙視她的家庭,她就要幸福了。卻不知道,從進入文工團的第一天,就成了別人的笑話。
那是個身份決定地位的年代,不管小曼的長頭發,愛出汗,舍不得吃好東西,都能成為別人眼里的笑話。所以,小說里的,用破舊的海綿墊胸墊的情節,總覺得對小曼的形象有破壞。人都已經這樣了,這種身材上的鋪墊還有幾分意義。而且不管你怎么討好,都沒人看地起啊。好在電影里,那個情節變成了一個懸念。
小曼瘋了,電影里解釋的更妙:就像北方凍大白菜,長時間凍著沒事,突然拿到屋里,就爛了。
小曼連她暗戀的劉峰都不記得。但是,記的跳過的舞蹈。電影里,小曼再次看到了文工團的舞蹈,走到黑暗里起舞。相信那是好的開始。
多年以后,小曼花白頭發和劉峰一起去看戰友。失望于電影里的小曼,頭發花白,行動緩慢。多年以后的小曼,應該仍舊是一頭長發,在舞蹈學院教書,依然漂亮。找到劉峰,照顧身體日漸不好的劉峰,陪他走過最后的時光。
看到小曼,總覺得生活里還有這樣的場景。有誰低一層,就讓她低到地里。無關她有怎樣的創傷,怎樣的苦衷。你怒其不爭,卻又無能為力。
說起劉峰,電影里和小說里的形象則很相近。是個實實在在的好人。小到炊事班的豬跑了,大到干部培訓名額,劉峰都能做出雷鋒一般的犧牲。
而戰友們呢?一邊享受著劉峰帶來的便利,一邊又肆無忌憚地等待著劉峰的“跌落”。
劉峰的手,可謂是原著里筆墨很重的一筆。會撐著女兵們翻跟頭,會做甜品討林丁丁歡心,會打沙發給炊事班長結婚用。劉峰的好都從這雙手里做出來。劉峰能把雷鋒精神發揮到什么程度,都得益于這雙手能翻出多少新花樣。
而劉峰神一般的隕落也是因為這雙手。電影里,劉峰情不自禁對丁丁表白后,抱住了丁丁。實在不及小說里,劉峰在林丁丁驚慌之下,觸摸到了丁丁的后背。
林丁丁可以周旋在攝影干事和醫生之間,但是,完全好人的表白不但讓她覺得驚悚,還產生了惡心的“味道”。
劉峰是個壓抑的好人。他壓抑著自己的需求,自己的愛。而這樣的壓抑終究一日,非但沒有成全他,還“迫害” 了他。
劉峰垂頭瞥了一眼自己放在膝蓋上的手。第一次覺得自己的手很難看。有可能的,當時手指頭背著他的心,暗打歹主意。但他的心不知道。
此后,英雄落馬,眾人落井下石。好像大家都還松了一口氣。劉峰不過就是個普通人,哪有那么神!
劉峰被下放到農場伐木。只伐木頭的手,劉峰也不是好人劉峰了。
在戰場上,那只觸摸過的手徹底地失去了。好像從那以后,連劉峰都討厭那只手一樣。那只以前做出多少好事的手,好像連它的主人都嫌棄一樣,只有離開才是最終的解脫。
小說里,劉峰的手的確是在戰場上被打穿了大動脈,沒能及時完全止血。更可怕的描述是,他躺在血泊里,流出的鮮血,吸引了成群結隊的螞蟻大遷徙,才引得運輸人員的注意。劉峰才保住了性命。一只再次改變他命運的手啊!
這不是全部。沒了手,還要裝個假臂。再見戰友,是販賣書籍,和派出所發生沖突,假臂掉在了地上。當啷一聲著地,赫然醒目。沒有溫度,沒有情感。抗戰英雄抵不過時代的變遷。
假臂破舊,上面還有煙頭燙傷的痕跡。好似背后還有不知多少辛酸的故事。
還是唯美的電影更讓人接受。劉峰在最后,用另一只手緊緊地摟住了小曼。兩人相依為命,渡此余生。
要當好人,更要做有點血性,有點人性的好人呢!
借一句話: 我們在最好的年代虛度光陰,他們在最壞的年代洗盡鉛華。 愿你我珍重世間芳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