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世峰被判20年,江歌案結,可多少人的心結未解!

“東京時間12月20日下午3點,備受關注的中國女留學生江歌被殺一案,在日本東京地方裁判所當庭宣判,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和恐嚇罪判處被告人陳世峰有期徒刑20年。

檢方對陳世峰之前庭審所做的陳述與辯解給予全部否認。并給出了7點量刑原因:

①陳世峰行為惡劣,江歌脖子上有12處傷口,主要傷口從右到左刺透,深度達6.5cm-8cm;

②殺人動機強烈;

③陳世峰行為自私;

④給社會帶來惡劣的影響;

⑤陳世峰是有計劃性的殺人行為;

⑥劉鑫開門的話,檢方推測也會強制開門,殺了劉鑫;

⑦行為具有報復性,沒有悔恨,道歉只是形式上的。

結果雖與江歌媽媽所希望的判處死刑相差甚遠,但這對于不提倡死刑,有期徒刑最高20年的日本來說,檢方和法官已經做了最大的努力。

關注很久的江歌案,卻是這樣的結局,也許“仁慈”的日本講究的是浪子回頭、重新做人,但對于這個結果,用一位網友的話說就是“ 作為一個旁觀者我都無法接受,更何況江歌的媽媽。”


01

關于江歌母親

其實去年11月3日江歌遇害后,這件事并沒有引起多少關注,當時的新聞也不過是一則“ 中國女留學生在日遇害”的案件類新聞,誰曾想這里面竟然發生了如此多的波折……

一個單親媽媽相依為命的女兒被害死在他鄉;一個人舉目無親卻得遠赴他國為女收尸;一個人語言不通卻得在國外還需為案件奔波;唯一一個知情者,女兒也是因她而死的劉鑫卻在最需要幫助的時候躲而不見,甚至以“不出庭作證“為要挾……

直至今年江歌媽媽接受的一系列采訪發布,“江歌案”才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與討論,“江歌”“劉鑫”“陳世峰”“毒閨蜜”“留學生”等詞語開始高頻次的出現在人們的視野中,可透過文字,通過視頻,我們能體會到的江歌媽媽的痛苦可能也僅僅是冰山一角。

可以說這個案件所雜糅的一切,都在一遍遍挑戰中國傳統的道德底線。

幾天前庭審現場江歌媽媽有段自述:

江歌1歲半時我因為他父親家暴離婚,24年來我一手帶大了江歌。

這24年我所有的努力都是為了江歌。正因為她沒有父愛,我要付出雙倍的愛,和雙倍的努力,比常人付出更多的辛苦。但對我來說,這是非常幸福的24年。

江歌從小到大都十分努力,

她說過年以后賺錢在東京買房子,把我和外婆接過來,結果我抱著遺像和她過年。

我來到東京看到的不是可愛的江歌,而是身體冰冷,叫不出媽媽,傷痕累累的女兒。

沒有了她,我活不下去了,外婆也活不下去了,陳世峰等于殺了我們一家三代!

陳世峰極為殘忍,

如今證據確鑿,他還在狡辯、還在表演。

道歉只有“對不起”三個字。難道三個字,就能放了他,就能原諒他?

在最后一次庭審結束后,她終于忍不住崩潰地哭喊:“法律不會還我公道!”

她曾固執,公道自在人心,兇手該得到應有的懲罰。可是,最后的結果卻不盡人意。

如今《江歌案》宣判結束,這一案件算告一段落么?算,也可能不算……

眼下最無力的事情莫過于:我們除了說一句保重,竟不能對江歌媽媽說更多。

畢竟,對她來說,死是最簡單的事,而難的是好好活著。

有人說時間過去了,傷口會慢慢愈合的。有一些是會痊愈,可還有一些會在剩下的日子里不停的流血,直到生命枯竭。


02

關于劉鑫

曾有自媒體用了一個非常具有煽動性的標題《江歌,你替劉鑫去死的100天,她買了新包包染了新頭發》,敘述劉鑫在事發后像沒事人一樣的開心生活。也有大V曾推送《劉鑫江歌案:法律可以制裁兇手,但誰來制裁人性?》的文章來斥責劉鑫沒人性。

我向來不以最惡的心態揣測人心,對于劉鑫在兇案現場的行為及其心理,我們無法得到準確答案,因為真正原因只有她自己知道;但對于她案發后遲遲不與江歌媽媽相見,甚至見面后也謊話連篇當真是不敢茍同!

庭審時日本警方提供了一段報警錄音,里面錄下了劉鑫 一句話,劉鑫說:“我把門鎖了,你不要再罵了!”

然而她在采訪視頻里,卻當著上億網友,對江歌媽媽說:“我沒有反鎖門,阿姨。”

是什么心理讓你無數次拒絕江歌媽媽見面的請求?是有什么原因讓你面對一位失去女兒的母親謊話連篇?是有什么顧慮讓你不能幫助江歌媽媽一起為那個替你擋了10幾刀的同在異國的“閨蜜”制裁那個本是沖你而來的兇手?

一年多以后,判決據結果下來,她卻說她是證人,她不再沉默。而她發的長微博卻讓很多人覺得江歌媽媽是個“瘋女人”。

她為自己解釋澄清,每一個細節她都清清楚楚,就是記不得案發現場聽見了聲音。

她為自己辯解為父母辯解,說父母沒文化罵了江歌媽媽,說自己躲起來是聽了警察的話。

對于一個滿口謊言的人,我不知道我們能拿什么來相信你,劉鑫!


03

?關于陳世峰

在“江歌案”庭審之前,大家的關注點似乎都在劉鑫身上,但卻好像都忽略了那個一直沉默的殺人者——陳世峰

就連網上關于他的消息都屈指可數,而且陳世峰的父母,自案發一年多來也從未發聲,只是在庭審過程中發了一封道歉信,信中說:陳世峰讀書認真,好學,對父母孝順,他對江歌的不幸表示歉意。

在2017年12月11日至18日的庭審中,陳世峰的嘴臉開始通過一次次庭審真實的浮現在眾人眼前。

在法庭上陳世峰不但不承認自己“故意殺人”,甚至百般狡辯,只承認自己是“殺人未遂”;刀都不是他帶去的而,是劉鑫遞給江歌的;就連殺死江歌的原因都是江歌先動的手自己是被迫反抗,而自己連捅江歌10刀卻說是因為自己怕江歌沒死,父母得承擔高額的醫療費……

他聲稱寫了很多道歉信給江媽媽;在律師引導下,還失聲痛哭向江母道歉:“此生都無法原諒自己”。

他甚至說:“刺江歌時,我全身都在打顫,蹲下時地上全是水,原來是我尿了一褲子。”

多么惡心又可惡的嘴臉啊!實力演繹了一場“戲精的誕生”。

而看慣了他的“表演”的江歌媽媽,對于陳世峰惺惺作態地跪地道歉,只有一句——不接受!

正如江歌媽媽所說:陳世峰沒有一句真正反省的話,只是在開脫!

在法庭上,陳世峰說:“我愿意付出一切去彌補江歌的死,包括我的生命。”

法官:“所以你是說在你死之前,都會愿意去負罪?”

陳世峰沉默。

對于一個這樣的人,你拿什么和他談改過自新?

正因為看透了一切,在陳世峰的辯方律師試圖繼續主張劉鑫的過錯以減輕陳世峰的罪過時,江歌母親突然表示:“法官先生,我請求你,把陳世峰無罪釋放。”

那一刻,江歌媽媽已經心寒至極了吧。

對于此次庭審江媽表示理解和感謝檢察官的工作,但對判罰結果還是不能接受。

20年,太少了!

因為,他不僅缺乏對生命的尊重,更沒有對法律和責任的敬畏。

況且可能用不了幾年,在獄中爭取減刑的陳世峰便可出獄,他出獄的時候可能還不到40歲,依然可以結婚生子,有無限可能。

而江歌的生命,卻永遠靜止在24歲。


05

關于將來

終了,還未終了;案結,心結未解!

還記得杭州保姆縱火案嗎?這起被眾人關注的案子本應在今天上午9點開庭,卻管轄權異議,被宣布中止審理。

林先生的四位親人,被他們曾經幫助過的保姆,用罪惡之手推向了另外一個冰冷的世界。林爸爸到底得經歷怎么樣的絕望,才能在一瞬間消化這突如其來的家破人亡。

江媽媽成了沒有女兒的媽媽。而林爸爸成了沒有妻兒的爸爸。家,都在別人的罪惡之下,毀于一旦。

他們孤獨地活在世間,承受著巨大的喪親之痛。

我一直相信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然而好人總是受害的一方,壞人卻依舊逍遙。我有時在想,我們做好人是不是不應該?

最近去看《芳華》,對一句臺詞印象深刻:“一個從來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識別善良,也最能珍惜善良。”這句話很有道理,我卻覺得這句話充滿了心酸和無奈。

很多時候,善良的人被傷的最深,就像《芳華》里的劉峰,受盡委屈。

我們常說“正義也許會遲到,但絕不會缺席。”還人說“法律管不到的地方,道德的討伐會從天而降。”唯望這些話不只是我們用來自我安慰的空談。

這個世界的確很操蛋,但我們還是希望透過那黑暗中的縫隙,會有光照進來。

江媽媽請一定保重!如果有來生,希望你和江歌還能再次相聚,忘掉今生的所有痛苦和絕望,一起開個小酒館,做這個世上最幸福的一對母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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