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覺有一陣子沒有寫感想了,越不寫就會越不想寫,如果歸因的話,我會先想到自己的原因,因為懶惰不想寫。如果再想想別的原因,就可能會有這樣的,因為最近沒有強制要求交作業呢。
講到歸因,自己感受比較深的是自己有時歸因錯誤或者未能全面歸因,出現了一些對別人的誤會,后來會感覺很愧疚。
比如班上一個孩子,經常不交作業,其實后來發現是習慣性不寫作業。你問她作業呢,她的回答從來是,忘帶了,或者不知道是哪里的,又或者是別的什么原因。剛開始有幾次放學她說錢掉了沒法回家,我拿出1元錢給她。后來她經常這樣我也就不相信了(要知道不是1元錢的問題)。我說,既然是這樣,那就自己想辦法解決吧,當時覺得自己有點殘忍,后來她當然安全回家了。其實后來我也會想,萬一又一次是真的呢?
所以我是個受習慣性的思維影響判斷的人。在班上處理孩子們的問題時經常也是依據孩子們以往的表現,以往的行為習慣做出判斷。
比如有一次上課鈴聲響,老師已經進了教室。有幾個孩子抱著個球進來,我攔在門口說遲到了要收球。因為他們幾個都是班級足球隊的成員,所以我沒問就肯定認為是他們是因為踢球貪玩導致遲到。因為是體育課,同學們都排隊去了,被收了球的人坐在座位上一臉的憤怒。
我首先是跟他們說上課的規則。顯然他們不同意,還是憤憤的樣子,其中一個還拽起了拳頭。
然后我想想是不是還有別的原因,所以我就問他們,為什么會遲到?一個孩子說,同行的人趕回教室時摔了一跤,他回去扶他所以遲到。摔倒的同學為他作了證明。另一個說踢球時球被高年級的同學搶走,鈴聲響時未能及時收回來導致遲到,也有同學為他證明。
這時我態度軟下來,跟他們說,不管什么原因,上課遲到是事實,當日的表現分要扣除。依據事實情況,球歸還了他們。
其實現在想想,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自己,因為平日他們學習期間我沒有明令禁止他們課間10分鐘不能去踢足球。所以這些足球愛好者只要是有時間就去踢球,即使是只有5分鐘也不能放過,就算是下雨也要去球場溜達一圈,等到上課時就難免會遲到。
其實我也是不想扼殺他們的興趣,這些學生幾乎都是對學習不理睬的,但對足球卻有濃厚的興趣。還有就是,這些人往往是攻擊性比較強,限制他們的活動只會給其他同學帶來麻煩。如果不讓他們課間踢球,還可以讓他們干點什么?在我沒想好之前,我也想試試看,能不能建立他們課間的秩序,只要原則上不遲到,這件事情我還是會允許。
其實學會正確歸因就是為了解決問題。學會多方面思考問題后,發現自己的視野變寬了,方法也變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