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間休息的時候,聽新來的兩個女孩兒聊起愛情和婚姻。各有觀念,談到離婚,其中一個覺得女性在婚戀市場一直是貶值的,年齡增長,離過婚,這些都是硬傷;另一個態度溫和一些,認為女性要獨立,男女雙方沒有什么弱勢優勢的,都是平等的。她們說的都對,只是“離婚”這個詞在現在的我聽來,敏感一些。不管我多么主觀多么堅強地想向自己強調,那些認為“離婚”就是“貶值”的人的觀念是陳舊的、是自己內心某些女性卑微觀念的投射,真正聽到身邊人的言論時,我還是忍不住感到備受傷害。就像幾天前,一個一直很關心我對我還不錯的姐姐,跟我說你將來再找個離婚的再婚,怎樣怎樣,我知道她是好心,是她心中“都離過婚”甚至都帶著一個孩子才算不吃虧才算平等的觀念的投射。我沒有任何責備他們的意思,因為以前,我也是他們中的一員。現在我身份變了,我開始為自己辯護。
但真的是這樣的嗎?我只是經歷了“離婚”懂得了,任何事情,總是不平等的,總會不公平,所以我們會盡量地采取一些辦法保持“看上去”公平。或者經歷了其他,我也會現在現在的立場。我生活在固有的男性主權的社會中,從它來,在它生,必然甩不掉那些觀念的影子。即便我告訴自己“男女平等”、“離不離婚平等”,但是我在心里還是忍不住憐憫自己。好吧,我也接受這些矛盾的自己。
沒有十年不曾流淚,但至少有十首歌給我安慰,此刻,聽著宋冬野的民謠,我有些悲傷,但也感到平靜。我特別想,淹沒在茫茫人海的北京,在人潮擁擠的街道上站著,讓我有一種把自己放進人海里的渺小與卑微感。我想念在北京的日子。
想念終該放手,不放就成了執念,消耗了生命。離婚的理由和結婚差不多,緣分到了吧。緣分到了,牽手吧,畏手畏腳怎會有年少輕狂的極致體驗;緣分到了,丟了吧,再好你留著也不會用了。斷舍離不也是審視自己和物品的關系,只保留現在與自己最匹配的嗎,只是到了選擇人的時候,我們更加謹慎了。從前車馬很慢,日子只夠愛一個人,現在車馬變成了火車飛機,這么快這么快,我還能愛上別人嗎?命運的交叉口,不管怎么選擇,都要“尊重”,尊重對方,更要尊重自己。嗯,我不該妄自菲薄,我還有些奢侈的時間,要去好好用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