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用來伸張正義的么?

我不知道,只知道普通人能維持不吃虧已經很不錯了。

最近兩年與法院結緣,不知道該哭還是該笑。對于普通的農村人來說,一般人應該很少會上法院吧。

買房對普通家庭來說都很吃力,更別提沒有父母資助的我們。戀愛多年,結婚擺上日程,男友連家庭都沒有,更別提老宅。所以必須買房。

多方籌措付了首付,還著貸款等房子下來,維權之路也開始了。

不交錢不簽一系列莫名其妙的協議不給鑰匙不讓看房。物業費一次性交長達兩年的,說是公司規定。我說國家法律明確規定最長不超過12個月。但員工只知公司規章制度,不知法律?!?/p>

最后驗房,一系列質量問題甚至涉及主體結構質量問題。無人敢在驗房通知書上簽字,空白的就讓業主簽字按手印。

打市場熱線,舉報沒有用。建設局還為開發商說話,我也不知道建設局的人懂不懂法,相互推脫,無人負責管理。

實在要沒地方住了,先生買了張折疊床睡公司。不得已開始借錢裝修。一裝修好,更是一堆費用等著業主交錢掏腰包,我不知道物業哪里來的那么大權利可以代替執法部門罰款,不開罰款單。不交錢可以,斷水斷電。還振振有詞。

小區園林綠化不到位,剛入住沒多久的墻面出現斷裂凹陷痕跡,疏散指示燈垂掉著,好像要和來人或者地面來個碰對碰。

地上車位要交錢,不然業主的車不得開進小區。

是不是要變成吐槽大會了,種種不合理現象一紙訴狀告上法庭,心里卻各種忐忑。法律啊,就算有理有據又如何,拖也拖死普通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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