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理解正面管教 ▏《正面管教》讀書筆記(一)

正面管教

上一次在班級群內聽了樊登老師的《正面管教》后,后來又反復聽了好幾次,覺得老師講的很多內容非常有指導作用,特別是對于3到6歲的孩子的管教。于是我買了原本書籍,決心仔細研讀其中的精華。

曾經,家長、老師們對孩子嚴厲控制、動輒懲罰。后來,很多人又矯枉過正,走向嬌縱、溺愛。誠然,過度嚴厲或嬌縱都不可取,但除了在兩者之間來回搖擺,人們不知道還有什么其他辦法。正面管教就是回答這個問題的。

我們看一下,不同教養方式的特征。

1、嚴厲型——孩子不參與決策過程。過度控制,有規矩沒有自由,沒有選擇。

2、嬌縱型——沒有限制,有自由但沒規矩,無限制的選擇。

3、正面管教型——和善與堅定并行,有權威,有規矩也有自由,有限制的選擇。

無論采用以上哪種教養方式,父母的發心都是希望孩子幸福,但這能否實現取決于孩子是否被培養為一個真正有能力的人。一個真正有能力的人,必須具備七項感知和技能。

1、對個人能力的感知——“我能行”。

2、對自己在重要關系中的價值的感知力——“我的貢獻有價值,大家確實需要我”。

3、對自己在生活中的力量或影響的感知力——“我能夠影響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

4、內省能力,能理解個人的情緒,并能利用這種理解做到自律以及自我控制。

5、人際溝通能力,善于和他人合作,并在溝通、協作、協商、分享、共情和傾聽的基礎上建立友誼。

6、整體把握能力,以有責任感、適應力、靈活性和正直的態度來對待日常生活中的各種限制以及行為后果。

7、判斷能力強,運用智慧,根據適宜的價值觀來評估局面。

長久以來的實踐證明,只有在和善而堅定、有尊嚴、受尊重的氛圍中,學習具備良好品格所需要的有價值的生活技能,培養出責任感,孩子才能具備以上七項重要感知和技能,從容面對人生的諸多挑戰與議題。

很多人認為嚴厲和懲罰有效,且效果立竿見影。懲罰確實能立即制止不良行為,但是人們往往忽略它的代價和長期效果。事實上,孩子會用以下四個R中的一種或全部作為長期效果回敬我們的懲罰。

1、憤恨(Resentment)——“這不公平!我不能相信大人!”

2、報復(Revenge)——“這回他們贏了,但我會扳回來的!”

3、反叛(Rebellion)——“我偏要對著干,以證明我不是必須按他們的要求去做。”

4、退縮(Retreat)

a、偷偷摸摸——“我下次絕不讓他抓到”

b、自卑——“我是個壞孩子”

這些反應是否稱得上有效呢?我們來對照有效管教的四個標準。

1、是否和善與堅定并行?(對孩子尊重、鼓勵)

?2、是否有助于孩子感受到歸屬感和價值感?(建立心靈紐帶)

3、是否長期有效?(懲罰短期有效,但長期負面效果)

?4、是否能教給孩子有價值的社會技能和生活技能,培養孩子的良好品格?

無疑,懲罰不滿足以上任何一條標準。一直以來,人們認為若要讓孩子做得更好,就得先讓他感覺更糟!認為懲罰能讓孩子吸取教訓。事實上,懲罰不會帶來改善的動力,只會是教給孩子四R中的一種或全部。孩子或許沒有意識到當下的心理動作,但是,他們未來的行為就是建立在這些潛意識之上。

最后編輯于
?著作權歸作者所有,轉載或內容合作請聯系作者
平臺聲明:文章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由作者上傳并發布,文章內容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簡書系信息發布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推薦閱讀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