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周李笑來老師講解的是貪婪和誘惑,但是這僅限于投資領域。因為這無法以偏概全的解釋所有的事情,否則就會出現極大的誤解。
貪婪的意思簡單的來說,就是:想要得到那些,不屬于自己應該擁有的東西。如果你看過圣經,你會知道這也是七宗罪中的一條。細細的觀察你會發現,七宗罪中的另外六條實際上也是猶豫貪婪造成的:
比如:
傲慢,假裝(或者假裝到相信)獲得那些原本不屬于自己的高高在上的權利。
貪食,吃了超過自己可承受范圍的量,把別人的那份都吃了。在古時候,如果不吃可能還能救活一個正在挨餓的人,這是對吃的貪婪。
嫉妒,想要原本自己不具備的東西,卻又發現別人已經有了。
憤怒,自己不具備解決問題的能力,想要那能力卻沒有。
怠惰,是因為明明要靠雙手勞動去換,卻想張口就來,伸手既得。
色欲,只要對方愿意的都不屬于色欲,連對方不愿意的也想得到,是對性的貪婪。
我并沒有宗教信仰,但也不排斥讀一些經文。你會發現從古人留下的文字中,我們可以看到更多更有意義的觀察。
很多人會誤解為,貪婪就是欲望,想要得到一樣東西就是貪婪,錯了。
簡單的來說,貪婪是你沒有付出與你想得到的東西相對應的價值時得到的東西,這叫貪婪。你付出的東西,配得上你想要的,那不是貪婪,那是得到,是欲望的滿足。
比如我今年想買輛車,按照現在的工資要等明年才能買,我通過加班拿獎金的方式,加快賺錢速度來達到今年買車的目的,這完全匹配欲望滿足。
那什么是貪婪?還是這個例子,今年想買輛車,我問朋友借,明年還給朋友,還不給利息,這個就是貪婪。因為你得到了原本不屬于你的東西,你還沒有付出相應價值的東西做交換。
這里說到了利息,這也是很多人都會因為不知而犯下的“貪婪”。猶太人是最早發現資本的留存是會產生利息的名族,他們也相互遵守這個條約。以至于別人覺得他們太壞,三番五次的遭到其他國家要把他們這個名族滅掉的期許,還不止一個國家付諸行動。
前一段時間流行民間基金及貸款公司,給出的利率都高的離譜,達到35%。
銀行的平均利率在1.75%,國家GDP增長也不過是個位數,大量的高利率的風險率可想而知。
我們都知道當資金是100元,要賺10元并不難;當資金是是100億,要賺10億的難度會更高。而當時在2011年至2015年間,有大量的公司拋出高收益,此時一定會出現“資金集結效應”。真的可以有錢生錢的方式,可問題是哪里去找到35%收益的項目呢?
這也難怪2年的期限成為了這些公司的崩盤期。
不知者無畏。又沒有受到損失的,現在知道后,心生“原來是這樣”,開始重新認識投資上“貪婪”的那些人,還是值得慶幸的;受到巨大的損失,知道風險卻依然要“賭”一下,為了得到不屬于自己的那份,那就只能嘆息了。
投資大師格林布雷克用過一個極好的類比形容投資那些自己完全不了解的產品的人。他說:投資自己的產品,都不知道這個產品是什么的,這就像是舉著火把穿過彈藥庫,如果你還活著,你依然還是個傻瓜。
雖然有很多“高級”投資者對巴菲特的評價并不高,當然了,我們常說“文人相輕”,可實際上,在投資領域中,這種更是少不勝數。那巴菲特給我們的標準是多少呢?
“我必須確保買到在長期至少獲利15%年化收益率的股票。”
絕大多數人都會討論“回報率”,而不是“年化回報率”,更不用說“復合年化回報率”。因為“復合年化回報率”至少就是要有好多年的打算,一般是十年以上,甚至是二三十年。
只有少部分冷靜的投資者會關注價值,而與他們之中的大多數人認為的不同的是,“價值”并非排在第一位的,而“長期”卻是。即,長期價值,也就是我們所說的誘惑。
誘惑可以如此定義:
有價值的,或者說是看起來有價值的,但不是有“長期價值的”。
就像大部分人剛進入投資領域,特別是股票,可能要學的第一件事就是看K線圖,因為這個看上去最有用。這就和打仗時,你第一個想到要學的東西是“如何用槍”一樣。
而且在這個過程中你能很直觀的看到低點在哪里?高點在哪里?這僅僅是因為這反饋系統是“所見即所得”導致,大腦分分秒秒都在被各種直覺所刺激,感覺自己每一秒都是最高點或者最低點。而實際上只是在面對“隨機中的漫步”,分分鐘鐘把自己變成賭客卻又不自知。
投資環節中,這種“誘惑”數不勝數, 因為“活在當下”的感覺最為直接。以至于,如果我們要學會避免“誘惑”的方法簡單到只要不做“短期價值”的投資就行。
那如何辨別自己是否“貪婪”了呢?這個問題看似簡單,而實際上更難。很多貪婪實際上來自于無知。如果是這樣,方法就恨簡單了。擺脫無知的方法就是——每天進步一點點。
這就是為什么說更難的原因,進步的過程要付出的就是痛苦的積累。
巴菲特的師傅格雷厄姆有個經典的類比:短期投資就像投票機,長期投資就像稱重機。
這個類比第一次聽到令人拍案叫絕!如果是這樣,投資決定就太容易做了,投票的事情,不參與。稱重的話只要找到最胖的胖子就行了。也就是那些很會吃的人,未來一定是胖子。
雖然這是個開玩笑的話,但實際上只是過分簡單化了而已。能找到“最胖的胖子”這件事,是有把握有機會學會的,這個學會了,那就不是想要,就不是“貪婪”了,因為我有本事要,這樣的東西應該屬于我,你說這是不是超級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