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吾小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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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個挺懶的人,能坐著絕不站著,能躺著絕不坐著,但兩年前,因為長時間工作,沒有運動,發現自己胖了一圈,身體素質也開始下降,經常腰酸背痛,疲乏無力,心情低落,不得已開始鍛煉。
最初,是跳鄭多燕的“小紅帽”,堅持了幾個月,胃口變好了,吃得更多,結果跳著跳著就重了幾斤;接著換了傳說中的神操“Pump it up”,難度有些大,堅持了一段時間,體能雖然漸漸變好,但沒能堅持下來,還是被懶癌打敗了;后來,又試過“Focus T25”,我想,每集也就25分鐘的時間,應該很好堅持,但結果大大出乎我的意料,它分了好幾個系列,每天跳的內容不一樣,想要完整堅持一個月,似乎很難。
這些適合不想走出家門的懶癌患者的健身操,都沒能治愈我,于是,痛定思痛,決定嘗試被人夸了無數遍,卻令我十分討厭的運動之一,跑步。
過去,我的八百米考試常常不及格,但今年,開始跑步后,竟然漸漸喜歡上了這項運動,當跑完半個小時,渾身浸滿汗水,頗有一種暢快淋漓的感覺,一切煩惱抑郁都會拋諸腦后,甚至有一種,“我連跑步都能堅持下去,又有什么事做不到”的強烈自信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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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看了馬修·因曼的《我煩死跑步了,我愛死跑步了》,這是一本神奇的漫畫書,不喜歡跑步的人,也許會愛上這項運動,而已踏上“跑步”之路的人,會再次堅定繼續奔跑的決心。
作者十年前,開始了跑步生涯,起初是短程的慢跑,后來漸漸加到5公里、10公里,半程馬拉松,全程馬拉松,三項全能,一直到最后的超級馬拉松。
2011年,馬修第一次跑超級馬拉松,80公里的山地賽道,從起點到終點,海拔提升了5千米,整整跑了11個小時,腳指甲蓋兒都跑崩了,一天之內,就瘦了6斤。
在那11個小時里,以及那無數個訓練時跑過的日日夜夜里,馬修一直在思考,為什么要跑步。
是啊,我們為什么要折磨自己?
明明可以窩在沙發上,看劇吃零食,明明可以躺在床上,四仰八叉睡大覺,有一千種讓自己舒服的辦法,可最后偏偏選擇了拼命向前奔跑,不再像喂食一個馬戲團的動物一樣,完成一段表演,便給自己食物作為獎賞,而是在森林里穿行,在山脊上奔跑,穿梭在摩天大樓的夾縫之間。
因為這一切,會讓我們活力滿滿,從一個大胖墩,變成健身狂魔,有更強的信心和體能,應對生活里的其他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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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年前,馬修也像現在的我們一樣,內心住著個“撲哧小鬼”,它是一個肥胖的小鬼精靈,總是跟在身后,它總會說“老大,別跑了,咱回家吧,吃點東西睡會兒覺,多好,那個《鐵甲威龍三部曲》還等著你看呢”“嗨,11點了,我們該喝酒玩耍了”……
總有無數的理由,讓我們選擇偷懶,可如果我們猶豫是不是該去鍛煉,這就意味著我們有時間也有理由去鍛煉,所有的糾結,不過是我們想試圖說服自己繞開那些困難。
作為一個資深懶癌患者,馬修在他的書中,告訴我們,不再犯懶的答案。
(1)停住嘴,邁開腿。馬修說,“我為了吃而跑步,我在室外虐待我的身體,是為我在室內的暴行贖罪?!眲e再說自己沒時間,一天足足有1440分鐘,一次20分鐘的跑步才占了其中的1.3%而已。如果你是個貪吃鬼,而且內中憂郁,心情很差,那就更要跑起來。
(2)不要妄想一次性成功。所有的壞習慣,絕非一天就能改變,如果你對自己說“明天我要5點起床,要跑15公里,要減肥”,那還是做好迎接失敗的準備吧。把任務細化,分割成易做的幾塊,每塊每塊去完成,也許就能慢慢成功。
(3)跑步初期并不好受。跑步前10分鐘,你會感覺肺快炸了,20分鐘,你會感覺腿好疼,會抱怨跑步好煩,但是突破了30分鐘后,便會感受到極樂的賜福洶涌而來,迷狂的喜悅會把你送上一個又一個高峰。如果你發現自己討厭跑步,剛跑兩步就想停,那就一定要堅持下去,跑步需要花時間才能變成一種樂趣。很多事,也是這樣,熬過痛苦的前半段,贏得這場與自己的戰爭,然后你就自由了。
(4)在戶外跑步。找一條長長的環形路線去跑,最好能離你熟悉的區域稍微遠一點,這樣,你就不得不硬著頭皮跑回家。不必糾結跑多快、跑多遠和要燃燒多少卡路里,穿山跑鞋、運動服,放松心情,這是門檻最低的運動。
(5)報名參加一次比賽。我們通常是一個人訓練,悄沒聲息地在路上來回跑上好幾個小時,但馬拉松是郁積了上千個小時的孤獨和沉悶的一次總爆發,有一大群素不相識的人,不約而同地選擇同樣的方式,傷害自己。那里會有汗水,會有眼淚,但最后,都會化成戰勝自己后的由衷喜悅。
(6)切勿三思而后行。常有人問跑步會不會受傷,會不會變得小腿粗,馬修在書中說,“跑步會讓你一直受傷,慢慢你會習慣它,疼痛最終也會消失,但每次跑步的時候你都會感到遭罪,我努力讓這些痛苦伴隨著我”。跑步是苦行主義,它意味著你要讓自己的頭腦和身體學會在絕望的境地中,仍能覺得舒服,不必想太多,去跑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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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常常會向往那種田園牧歌式的重生,能夠掌握生活里的一切,能夠妥善安排世上的所有事務,但問題是,我們覺得工作很累心,打掃房間很麻煩,背書學習很遭罪,我們想要跳過這些惱人的步驟,直接快進到涅磐重生的那部分,這看起來,確實是懶癌癥又犯了。
人生哪里有那么多捷徑,如果非要說有,那便是馬修提到的跑步,這是到達理想之地的夢幻般的捷徑。
當你跑過5公里,你會向往10公里,跑過10公里,你會向往半馬、全馬,堅持跑下去,你會有種錯覺,仿佛自己已經叩響山巔之城的大門,跑著跑著,整個世界都會變得安靜,疑慮、恐懼、自卑,通通都被你甩在身后,生活也會漸漸變得明媚起來。
因為,你有足夠的理由相信,自己再也沒有什么事是堅持不下去的。
我們可以在跑步的時候,放空自己,什么也不想,全身心地擁抱自然;也可以在跑步的時候,與自己來一場深刻的對話,這一天,是否完成了想要的目標,明天是否有新的計劃,今天的自己是否比昨天更有精進;更可以在跑步中,思考很多事情,或是尋找寫文的靈感,或是構思設計圖紙……
當跑步不再是單純的減肥運動時,我們可能就會愛上它,那時候,我們一定健康而又精神,不再選擇去擺脫痛苦,而是勇敢地面對生活里所有愚蠢的自卑、抑郁,選擇把所有的磨難,掰成我們想要的形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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