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拾千字文10
登島打卡第8天
讀的什么書:《為何家會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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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中遇到了什么困難:沒有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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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親子關系中,很多的家長容易出現溺愛的問題。你愛的父母將自己“內在的小孩”投射到現實中的孩子身上,他們無節制地給予孩子,其實只在無節制地滿足自己。我小的時候是家里挨揍比較多的一個孩子,因為我是老大,要為弟弟妹妹的錯誤承擔后果,所以相對來說,因為弟弟妹妹的過失,我挨了不少的打。所以當我做了母親之后,我特別忌諱的一件事情就是打孩子。我不肯打孩子,也不愿孩子爸爸打孩子。在我看來,這就是一個完全不講道理的暴力行為,在養育孩子的過程中,有什么事情不能好好說,而要用暴力的方式來解決呢?
而正是我的這個理念,不被公公所接受,在他看來,我就是對孩子太溺愛。可我覺得,倒是公公更溺愛孩子。孰是孰非,在這里也不好評斷,但我的觀點是,孩子可以自己完成的事情就交給孩子自己去做,大人應當盡可能地放手,而不是給孩子包辦。一歲半到三歲的孩子,最重要的是培育他們的自主能力。但我們在這個過程中往往忍不住要去過多地干涉孩子,想要替孩子去做事情。比如說吃飯,三歲左右的孩子是可以自己吃飯的,但是因為孩子自己吃得比較慢,還會有很嚴重的浪費,所以家長總是要干預,更愿意給孩子喂飯。比如說穿脫衣服,孩子也是可以的,不過有的時候會吧褲子前后穿反,或者把衣服里外穿反。這些其實都不是問題,穿反了,他覺得難受了,下次穿衣服的時候自然就會看一看穿對了沒有。但是大人覺得孩子把衣服穿反了多難看呀,于是進行干涉。有大人來管,來給孩子穿衣服,他自己也就不再嘗試自己穿衣服了。我們養成了為孩子解決一切問題的習慣。
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孩子進行自我探索與成長,影響了他們基本生活技能的習得和訓練,更是把孩子養懶了,養笨了。我們給孩子提供什么樣的愛,孩子就以適應這種愛的方式成長。所以,懶孩子,笨孩子,動手能力差的孩子,都是我們自己養出來的,是我們包辦的結果。而這樣的包辦,還打著愛的旗幟,做得堂而皇之,理所當然。溺愛是陷阱,實際上,溺愛的父母實在滿足自己的需要,但它卻披著“一切為了孩子”的外衣,而變得仿佛不可指責。
我們應當意識到,看不了孩子受苦,其實是自己的問題。在溺愛中長大的孩子,即便理性上不知道父母到底在做什么,但他會有感覺。他會感覺到,父母其實看不到自己的真是存在,而是將他們的一些東西強加到了自己身上。所以,就會有這樣的情形出現:父母越溺愛孩子,孩子越覺得窒息。過度溺愛,會令孩子既依賴父母又痛恨父母。溺愛和挫折教育都是對孩子的傷害。看到孩子的真實存在,發現孩子的真實需要,并幫助孩子實現他的需要,這便是真愛。我們常將“做什么”視為愛,但很多時候,父母“不做什么”才是愛。所以,要尊重一個幼小的孩子受挫折的權利。但這并不意味著我們需要給孩子額外的“挫折教育”。這樣做,難受的全是孩子。在家里是強加的溺愛,在外則是強加的傷害。
所以,愛孩子,給孩子他需要的愛。這樣的愛有時候是無微不至的呵護,有時候是讓孩子去嘗試的放手,有時候是讓孩子自己去經歷必經的挫折。在孩子小的時候,愛他就是給他更多的關懷和幫助。但是,隨著孩子的成長,愛是放手和不包辦。不肯放手,一切包辦,就是溺愛。
父母都愛自己的孩子,但是,你給予愛的方式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