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是共享經濟嗎?別偷換概念

本文就現在炒得大熱的共享經濟提出自己的思考,主要以滴滴打車和膜拜為例,說明共享經濟與租賃經濟的區別。

自從共享單車大行之后,共享經濟這個概念就被越炒越熱。雷軍曾經說過,“站在風口上,豬也能飛起來”,于是乎,諸如共享充電寶,共享籃球,共享雨傘等等等等,各種貼著“共享”標簽的“豬”整裝待發,想要在這個風口上飛上一把。熱潮過后,何不冷靜下來,好好思考一下,這些真的是“共享經濟嗎”。

我們來看看共享經濟的定義:“一般是指以獲得一定報酬為主要目的,基于陌生人且存在物品使用權暫時轉移的一種新的經濟模式。”(來自百度百科)。這里有三個點需要注意,一個是“以報酬為目的”,一個是“基于陌生人”,一個是“使用權轉移”,簡而言之,共享經濟的產品就是一個基于C2C閑置物品信息調度的平臺。

反觀現在大家耳熟能詳的共享經濟產品,這些產品是一個閑置物品信息的調度平臺嗎?顯然不是,他們只是一個租賃平臺,通過不斷地生產物品,在把物品按時間租賃出去。本質上就是一個B2C的按時租賃平臺。

其實在滴滴打車這類產品之后,那些所謂的“共享**”產品都已經是跑偏了,為何要這樣做的,我覺得原因有兩點:1.共享經濟太熱了,各種風險投資都往這塊蛋糕上砸錢,恐遲一步人家就不要你的錢了,那作為創業項目當然也想要蹭蹭熱點啊,還能把市場份額夸大,何樂而不為。2.也是根本原因,因為跟本就沒有這么多的閑置資源可以共享,比如說共享單車,根據摩拜單車公開的數據顯示,自上線以來,摩拜單車已累計投放的單車數量已達300多萬輛,一個共享單車平臺能從哪弄來這么多的閑置單車資源呢,好辦啊,自己生產唄,于是乎,一個共享單車就漸漸演變成了租賃單車。

共享經濟相比于租賃經濟,有哪些明顯的區別呢?我覺得,有以下兩點:

1.共享經濟能形成網絡效應,租賃經濟不能

對于一個共享資源平臺來說,供需雙邊是相輔相成的。需求方肯定希望供給方越多越好,因為這樣自己就能獲得更多的資源,同樣,需求方越多對于供給方的吸引力也是越大的。于是乎,在供需雙方的不斷發展下,平臺的發展就會出現需求效應,越滾越大,典型的例子有滴滴打車,最后會出現一家獨大的現象。

而對于一個B2C的租賃平臺來說,網絡效應就遠沒有那么明顯了。雖然平臺確實可以通過不斷生產投入來提高產品的觸達率,但隨著用戶數量的增加,廠方的生產壓力也會大大增加,發展天花板顯而易見,而且用戶完全不缺選擇,沒有哪個平臺占據了流量入口,例如共享單車,各種后起之秀不斷分割市場,根本原因是各大平臺沒有太高的壁壘,加之支付寶的加入,有的共享單車實行了信用解鎖,免押金,這樣一來用戶之間的流通就近乎0成本,這樣便加劇了一家獨大的難度,跟別談網絡效應了。

2.共享經濟屬于輕資產,租賃經濟重資產

上面說過了,共享經濟平臺是一個閑置資源的信息調度平臺,它只負責把供給方的閑置資源信息傳達到需求方即可,閑置資源的維護是由資源所有者負責的。比如說滴滴打車,平臺只需要向用戶提供他附近的可共享的汽車的信息,包括了汽車的型號,車牌,司機資料,位置等,再把這個用戶的位置信息傳導到司機端,之后,汽車就會自己到達用戶身邊(司機開過去 ),在這個過程中,平臺的成本是幾乎為0的,顯然,汽車的維護也不需要平臺負責。

反觀租賃經濟,又拿共享單車為例子,平臺雖然會告訴用戶附近哪里有單車,但單車是不會自己跑到你身邊的,為了盡可能地接觸到用戶,平臺就需要不斷地生產投放單車,再加上如此數量的單車的維護費用,成本是非常巨大的。

綜上所述,只有滴滴打車這類以C2C為基礎的閑置資源信息調度平臺算的上是真正的共享經濟,創業者們也不要老是 想著蹭熱點,往自己的產品身上亂貼標簽而埋沒了本質,這種偷換概念的事情還是不要做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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