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時間也是。
我姐今年26了,23那年和一個男的愛的死去活來。而且那個男的脾氣還不太好,瞧不起農村人(好像是有錢人的通?。?。當時我姐說的理直氣壯:我喜歡就行唄,還美其名曰,給錢痛快啊。
中間當然是千轉萬轉亂七八糟,也不排除有甜蜜的時刻,但大多數還是過得不太好。談戀愛的時候就這樣,結婚了以后會變成什么樣我不敢想象。
另外,我姐不是喜歡錢,但是有錢確實能讓人有安全感,尤其有些人是農村的出身。
前兩天分了。
一點也不令人意外。
原因是兩個人在爭吵,然后男的開始動手(可能想當于家暴),半夜十二點多我兩個哥哥開車走了半個城市把我姐接了出來,男的讓她滾出去。
我姐仿佛也從現實與幻想中走了出來,一個人去了其他城市。
昨天走的,走之前發了條微博:
有一種感覺叫做超級愛。走到今天,我也終于知道,真的是不會跟最愛的人結婚,而是找個合適的人結婚。如果你一意孤行、偏要、不顧一切地去跟最愛的人結婚,你就要承受一系列極其惡劣的后果。這是必然的。因為上天是公平的,他給了你一個你最愛的人,也會在這個人身上埋下很多你無法接受的缺點。 ???
我深諳同意。
我不知道這世上還有多少人存在著掙扎、痛苦、不公。但戀愛這上面本來就是不公平的,你走的過初夏,過不了寒冬,躲得了初一,躲不過十五。該來的總會來,該經歷的還是要經歷。
人生就是這樣,無數的經歷讓人泄氣、失望甚至絕望。最痛苦的是沒人肯定的告訴你,走過了這些痛苦就會看見希望,也不可能經歷了糟糕的感情就會等來一個完美的戀愛。
所以武裝自己吧,你經歷的太少怕你不適應,經歷的太多怕你承受不住。過去的是假的,與你不相關的是假的,只有你和未來是真的。
圖片發自簡書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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