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堂上,要求學生讀書時做到“四到”——手到、眼到、口到、心到。“心到”老師無法控制,是否做到手到、眼到、口到,老師能夠看得見,那些走神的搗蛋的孩子越來越少,與這“三到”要求有關。
“指讀”“唱讀”是因為學生識字少、拼讀速度慢、閱讀能力差造成的。我們反其道而行之,強行要求學生“指讀”,這樣容易集中精力。這種強制行為沒有造成任何惡果,孩子閱讀課外書時并沒有去指讀,因為指讀速度太慢。閱讀速度快了他們會自然而然地默讀,“默讀”的能力也不需要專門訓練,默讀、瀏覽、速讀都是海量閱讀達到一定程度的自然產物。“指讀”一方面便于老師控制孩子的精力,一方面讓學生注意字形,為以后寫作文做準備。
對那些有助于提高理解能力、增加知識的文章,“指讀”是一個好辦法。
在美國人寫的《如何閱讀一本書》中,我們為“指讀”找到了“理論依據”:
我們的頭腦和眼睛不一樣,并不需要一次只“讀”一個字或一個句子,頭腦是個驚人的工具,可以在“一瞥”之間掌握住一個句子或段落——只要眼睛能提供足夠的資訊。我們可以用手指來訓練自己的眼睛,手指跟著段落移動,比眼睛移動的速度略快一些。不斷地練習下去,繼續增快手的動作,瀏覽的速度就會越來越快。一旦眼睛能跟隨自己的手指時,就很難打瞌睡或做白日夢胡思亂想,就能夠專心致志地快速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