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這個社會一直在提倡男女平等,女性擁有著同男性一樣的權利,可以當律師、做公務員、做公司經理。
結了婚的母親更是可以家庭事業兩不誤,不管是經濟上還是生存能力上都不比男性弱,在有些方面女性更是遠遠優于男性。
但是,提到女性歧視,我們,還有話說。
1.“字”里行間的歧視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注意過,在英語中有一些單詞是有明顯歧視色彩的。
比如,男性是“man”,女性為“woman”;男服務員為”waiter“,女性服務員為“waitress”;男性警察為“police”;女性警察為“policewoman”。
很明顯,女子的稱呼在這里好像只是扮演了一個配角的角色。
在中國造字中,有這樣一類字,比如,“奴“、”奸“、”妓“、”妒“,這些寓意不太好的詞語都是“女”字旁。
2.通用俗語里的歧視
我們耳熟能詳的一句話,“唯小人與女子難養也”。
小人有兩個釋義,一個是古代指地位低的人,后來地位低的人也用于自稱;另一個意思是指人格卑鄙的人。
怎么就能把偉大的女性和小人相提并論呢。
還有一句話是“最毒婦人心”,女子的心是柔軟的、極其容易被感動的。
古代的女子一般都是處于被欺凌、被壓迫的對象,又何來狠毒之說呢。
3.風俗習慣里的歧視
在古代,崇尚“女子無才便是德”,于是禁止女性學習,在《紅樓夢》黛玉進賈府這一章里,寶玉問黛玉可曾讀過什么書,黛玉說沒有讀過。
因為黛玉知道“女子無才便是德”,讀書對于女子來說,并不是什么值得炫耀的資本。
女子需遵從“三從四德”,“三從”為幼從父、嫁從夫、夫死從子,四德“為婦德、婦言、婦容、婦功”。
這擺明了要女子這一生都要圍著男性的喜怒哀樂去過活。
古時男性稱自己的妻子為“賤內”、“賤妾”、“內人”等不好的稱呼。
男性可以三妻四妾、水性楊花,女性就要默默容忍和別人共事一夫,還要大度寬容,否則就會冠以“妒婦”稱呼。
而女子一旦被夫君休了,便要忍受世人的嘲諷,最終也只有死路一條。
4.在歧視里成長的女子
西方有一段時間女子流行“束腰”,為保持腰部纖細而用束腰帶束緊腰部,嚴重者身體畸形,更有甚者會因此喪命。
在中國,自有我們都知道的“裹腳”,女子從幼時就要用布將自己的腳裹起來,為了“三寸金蓮”,在腳部發育時將骨頭折斷踩在腳底下,忍受著痛苦。
用裹腳布硬生生地將一名正常的女子束縛成一個殘疾人,而當時男方選妻子時其中一項重要的標準就是是否為小腳。
不管是“束腰”,還是“裹腳”,用毀形傷身的方法追求美麗,從本質上來講,都是用來取悅男性審美的的方式。
5.隱藏在我們潛意識里的歧視
婚姻是男子和女子的終身大事,可是你們注意到沒有,從來都是女嫁男、男娶女。
女子決定嫁給一名男子,就要從此拋棄她所熟悉的成長環境,遠離愛她和她愛的家人,到一個陌生的地方去,重新適應新的環境,這個環境里她只有她的丈夫,而她的丈夫只有收獲,并無損失。
在婚禮中,新娘由自己的父親交由自己未來的丈夫手里,莫非女子在此時只是一件物品,從一個人的手里換到了另一個人的手里?
此外,當我們還是個孩子的時候,如果女孩子模仿男孩子的行為舉止,大人們會戲稱為“假小子“,言語中仿佛還有贊賞的意思。
如果是一個男孩子表現的像個女孩子的話,父母通常會責備這個男孩子,再長大點,還會被叫做“娘炮”。
遠古時代,因為人們需要靠打獵而獲得生存、靠戰爭的方式掠奪土地稱王稱霸,從而形成了長期的父系社會,家庭中以男性為主,女性為輔,所以女性歧視也是由來已久,有些思維已經固化在了我們的腦子里。
盡管如此,我們廣大女性仍然要充分發揮我們的優勢,力爭平等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