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想分享的姑娘叫李微漪,一個80后野生動物畫家,一個在四川敢闖敢愛、讓我羨慕的女人。
七年前她在四川若爾蓋草原救下一只野狼崽,七年后她帶著她的書《重返狼群》和她的紀錄片和我們重逢。
微漪的書,是我的枕邊夢,半個月過去了,終于合上這段奇妙的旅程。她和小狼格林的身影,在這段時間里,總是踏夢而來。
人說,愛動物的女孩有著最純真和美麗的心靈。我對愛動物的人向來是極易產生好感的,所以當這個長辯齊腰的女人帶著她的小狼向我走來,那低額親吻的模樣,溫柔又充滿母愛的眼神,已經讓人淪陷。
說起小狼,多數人都有所偏見。從前就有“狼子野心”的典故,古人造起字來,那“狼”也是“狠”字當頭,頂上再加一把刀。但微漪說,“狼”拆開來看,是“犬”和“良”,是良犬而非惡獸。而這似乎也有點《說文解字》的味道:“狼,良獸也,從犬良聲。”
野狼如今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說起這個物種,幾乎所有我們能想象到的草原民族都對它十分崇拜。像古代版圖最大的蒙古帝國,版圖第二大的羅馬帝國,還有橫跨歐亞非三大洲的奧斯曼帝國,對于這些在歷史上發展迅猛且強勢的民族,狼文化是他們核心文化之一。
從《元朝秘史》和《史集》中記載的“蒼狼白鹿”的傳說來看,也能找到蒙古先民關于“狼圖騰”觀念的蛛絲馬跡,后來紅遍大江南北的圖書《狼圖騰》,作者姜戎也同樣基于這樣的說法創作。
會有人奉狼為精神領袖,因為這個物種千萬年來不曾滅絕,也不被馴服。優勝劣汰,逐漸成為一種哲學。
就拿美國來說,世界上唯一的超級大國,也是一個狼文化高度發達的國家。從成百上千的狼文化作品就能看出,這個國家崇尚并繼承了羅馬的狼精神和北歐民族的狼神文化。
世界上還沒有由人野化并成功放狼回歸狼群的先例,李微漪是中外第一狼女。
七年前,微漪把剛出生五天的狼崽帶回成都,取名格林。
小格林在城市的鋼筋水泥下長大,逐漸喪失野性,連狼嚎都不會,倒學起了狗叫。
狼媽微漪擔心格林的成長受到禁錮,又不忍心把他送到動物園,因為自由對狼群來說重于生命。
三個月后,微漪和好朋友亦風將小狼格林帶回草原,想野化并放歸狼群。
為了能成功送格林回歸草原,微漪過起了半狼半人的“狼媽”生活。
住在若爾蓋草原的半年多時間里,微漪和城市的喧囂隔絕。
她以狼媽的視角教小狼生存、捕獵,為了讓它快速野化,甚至放小狼在獒場生活、學習。
七個月后,這匹完全由人類養大并野化的小狼被雪山的狼群成功接納,重返狼群。
和小狼格林相處的10個月,李微漪用相機記錄下了1700個小時的素材,用6年的時間剪輯,用7年的時間向我們講述,最后用一整個人生的時間去緬懷這段超越物種的母子情深。
最后,僅憑微漪和亦風兩個人的力量,把故事拍成一部紀錄片《重返·狼群》,目前已經在各大影院上映。
這位狼媽說,“盡管電影不夠專業,比較粗糙,但它有靈魂。
我叫李微漪。
2010年,我去若爾蓋草原寫生,牧民給我講了個事:一頭公狼被人打死了,母狼養不活一窩幼崽,就到處去找公狼。公狼的皮被剝了下來,母狼應該是聞到了死亡的氣息。后來,母狼就吃下了牧民用來毒狐貍的毒肉,這種毒肉的氣味很大,連狗都不會上當,狼更不用說了。然而母狼還是吃了下去,自殺了——狼是能夠殉情的動物。
我當時就動了念頭,我要找到那些幼崽,當我找到狼窩的時候,六只小狼只剩一只,我就模仿母狼喊小狼的聲音,呼喚它。然后它當時一下子就站起來了,趴到我懷里面,好像找到了這個世界上最安全的地方。
后來牧民就說,你把它帶走吧。它的父母是人打死的,如果你能救它一命,算是人向它贖罪。
我把它帶回了成都,給它起名叫格林。
我們家的寵兒本來是博美犬“狐貍”,它是非常不滿意這只小狼的。它經常暗地里使壞,會叼著辣椒丟在小狼的牛奶碗里,而格林呢,一吃東西就是狼吞,結果吞完一碗牛奶以后,就辣得滿地打滾。
亦風一開始是不同意我收養格林的,后來我發現格林在慢慢感化亦風,不光是它小時候的萌,還有就是它給你的一種依戀和親情,真的會讓人心都變軟。
其實在格林跟我們生活的3個月里,我們一直在思考它的最終去向,哪里才是它的家。
我們覺得它原本就是若爾蓋草原的,我們應該把它送回草原去。
我們還曾經想過,是不是送到動物園。但是當我站在動物園關狼的籠子門口,我突然覺得這不是格林的歸宿,我們把格林救回來,不是為了像這樣把它關起來的。
亦風也說,對于狼來說,死亡并不可怕,但是如果在圈養中死去是莫大的悲哀。所以最后我們下定了決心,送它回草原。
其實它在城市,同樣會面臨危險;可是它如果回到大自然,尊崇的就只有自然法則,那就是優勝劣汰,或者是狼群的法則:要么忍,要么狠,要么滾。
在把格林送回狼群之前,我們先帶著它,在我朋友的一個獒場里面過渡了一段時間。影片當中,我們就把獒場的這一段整個給省略掉了,因為片長有限。
獒場里面有很多的鼠兔,開始的時候它不知道怎么抓,我就教它堵洞。
以前我的概念當中都覺得狼心狗肺,或者白眼狼,這個小狼它不是那樣子的。
當時我生著病,肺水腫的時候,它每天都到窗子這來看,然后還趴在那嚎啊。我就安慰它,說媽媽不會離開你的。
我在外面崴了腳了,遠遠看著格林就過來了,后面還跟著一匹馬。
我說這小孩它到底懂多少東西,然后當我站起來的時候,還在背后推我一把,意思是讓我騎在馬上,我覺得簡直太暖心了。
我說太神了,我覺得它除了不會說話,它什么都會為你做。
有一天,我看到它叼了個兔子走到我的窗口,兔子是它自己的藏食。在狼的概念當中是,只要能吃得下東西,就能活。狼它不會像狗那樣,把什么東西都叼到你面前,它是把你當成一家人。
小狼雖然很小,但是它已經懂得養育之恩。也許我們算養父養母,它覺得養父養母也在挨餓的時候,它就該把自己最珍惜的東西拿出來。但是我們很多人類的孩子往往做不到這一點。
也許人比狼高等,但是狼比人高貴,我們失去的一些東西,在動物身上仍然保留得非常完整。
我們一直沒有找到格林,但是2014年年底,格林找到了我們。
狼群對它們領地當中所出現的陌生人、異常情況,它們是非常敏感的。所以當我們2013年剛來到那片草原時,格林應該就知道我們來了。但是它一直避而不見,因為那個時候,它在撫育幼崽。
我那天起得特別早,我就撞上了它們。它帶著它的老婆和僅剩的孩子,然后正把那個小羊羔和小兔子往草垛子上放。
而那個草垛子上,我曾經發現過好幾只兔子。我那個時候才明白,可能這些東西都是它送來的。
當時我一看到格林,激動壞了,我就想跑過去,我就喊。它一看到我的時候,它也特別激動,向前趕緊走了幾步,然后毛就立起來的。但是很快,我就看到它的毛就順下去了,它尾巴也搭下去了,頭也低下來。
然后呢,我向它走近,它就退后。
就是相見但是不相親了,又要來看我們,又要給我們送東西,但是我們出現在它面前了,它又要躲開。悄悄地來,悄悄地走。
也許我們理解它,因為我們在那個草原上呆了一年多時間,我們親眼看到它的孩子是怎么死的。
從我們跟格林相處的10個月,再到后來,在狼山里停留了那么多年,然后跟狼群接觸那么久,我們發現對狼了解得越深,我們對于人類就越感到害怕。
有時候我們都不明白,是狼野化了我們,還是我們幫助格林野化了。
人可以害人,但是狼獵食都只是為了生存,不會為了利益而去害其他的生命。狼是特別怕人的。
我們覺得身上有一種使命感,因為有格林的維系,我們跟這片草原已經分不開了。
我們就想為格林、為那里的野生動物生存再做一點什么事,所以我們后來就把書,還有影片全部呈現出來。
《重返·狼群》就是我們自拍自述的一個影片。只有我們兩個人的力量來完成這個片子,總共是1700個小時的素材,一剪就剪了6年。
沒有任何一個人能代替一個母親,去講述她自己與孩子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