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子君:搶閨蜜的男朋友很刺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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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閨蜜男朋友都不是什么好東西。

1,

Goodnight 我是牛寶。這幾天看了《我的前半生》,自我感覺劇情越走越偏,大家的目光從吐槽小三凌玲轉移到了對君子君和賀涵這對C P的喜歡。

然而,我并不喜歡這對CP(只是劇中角色)

我來來回回把有關閨蜜、男友、羅子俊的這部分看了三遍,唐晶和賀涵10年的感情并沒有斷干凈,羅子俊就開始插手感情了。

我得出了一個結論:現在搶閨蜜男朋友都不是個事兒,需要給這類人頒發大紅花、幫發獎狀。

我一度覺得我的三觀不正,然后我就發了朋友圈:難道說現在搶閨蜜男朋友都成了一件很正大光明的事?底下的評論也是炸了。直接上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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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曾經我在朋友圈也發過一條:喜歡上閨蜜的男友,到底應不應該追?

底下有二條評論真的讓我很吃驚,

XX:如果我真的喜歡,那就去追,能被搶走的都不是真愛。

AA:當然要去追了,誰讓她沒本事,留不住男人的心呢。

What?我真的不知道這是什么玩意兒,難道從小教育沒有學八榮八恥?羞恥心不知道嗎?好,咱們姑且不說羞恥心,咱們先來分析一下這句話:能被搶走的都不是真愛。

這句話是在一個人失戀的情況下用來安慰別人的。不是用來去挖別人墻角時義正嚴詞的借口。

任何雞湯和道理都要放在一定的條件下才是正確的。

有些人把不要臉發揮到了極致,說什么人生苦短,說什么喜歡就要去追。這些話本身沒有錯,但有一定的前提。

難道沒有前提條件,比如,人家有了對象你還去追,你非要把自己活成一個小三,活成一個狐貍精,有意思嗎?

愛情是自私的,感情是自私的,但有些感情必須要壓抑著。比如閨蜜的男友,比如有婦之夫。比如結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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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我朋友有個玩的非常好的閨蜜,一開始朋友追那個男生的時候,經常會拿閨蜜當電燈泡,朋友閨蜜就屬于那種該出現的時候出現,不該出現時絕不會出現。

朋友有時拜托閨蜜說,萬一我倆吵架了你可以加他微信,然后調解調解,閨蜜都會拒絕,怕誤會了不好。

朋友閨蜜說的一句話我很贊同:感情本來就是兩個人自己的事情,哪怕是吵架了,也要自己去解決。

最煩的就是那種兩個人吵架了,閨蜜來插上一腳,你憑什么插手別人的感情啊,你真的以為自己是情感專家還能調節不成?

做閨蜜要有分寸感,拎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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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閨蜜和我男朋友保持一定的距離,甚至老死不相往來,難道不是作為一個閨蜜的基本友情素質嗎?

就像羅子君落難的時候,唐晶幫助她那么多。

滴水真當涌泉相報,別人曾經在你困難的時候幫助了你,你反過來像農夫與蛇一樣反咬別人一口。真的是對不起別人。

不好意思,在我的觀念中,小三和挖閨蜜男友同等性質,同樣該死,同樣都該原地爆炸!!!

最后借用老金的一句話:賀涵這個自私虛偽的孔雀先生腳踏兩只船的功夫還真是高明。

晚安。

PS:我只是針對電視劇的人物角色進行了自我分析,沒必要上升到人身攻擊,還有,這個電視劇我來來回回看了三遍,如有不同,僅當娛樂,每個人的看法都不同。

再PS:我今天吃到了有史以來最好吃的黃燜雞,我特別開心。然而我也郁悶了一整天,因為錢小哥脫單了,對象卻不是我。

算了算了,一會我再點一份黃燜雞,對于我而言,吃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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