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看到一個新聞,校園里一小伙兒喜歡一姑娘,擺了蠟燭陣,找了小伙伴幫忙擺人形字母,然后姑娘下來了,給了丫一巴掌,哭著跑遠了。
高手在民間,評論里有句話感覺特到位:屌絲又再次感動了自己,惡心了別人。
無數人曾經感慨過:我那么愛她(他),為什么她(他)就不愛我呢。嗯,我也一樣。
高中時候瘋狂喜歡一個初中同學Y,就是當燈塔當女神那樣的喜歡。因為自己喜歡她,所以刻意減少和身邊所有女生的接觸,能不說話就不說話,必須要說的話也盡量簡潔和平淡。躲避一切和其它姑娘的接觸。 把Y的名字用圓規劃手背上,用筆寫在每一個自己常用的物品上。嗯,這一切她都不知道。自己就像個虔誠的教徒,她是全部的信仰。
后來高中畢業再次見到帶著光圈的女神Y。滿腦子都是這些自己的小故事,想要說給她聽,但卻從來沒有說出口,因為我感覺到:她只是當我們是普通朋友。一度很煩惱,我那么喜歡你,你為啥不喜歡我?
后來想到自己沒有說這些小故事的另一個原因,是我突然想起了這是我媽媽愛我的方式:看,我為你犧牲了這么多,我是多么的愛你,甚至獻祭了一部分的自己,每次媽媽用這種方式表達的時候,我都是既感動又難過。好像是自己不好害得媽媽受苦,承受著莫大的壓力。
只有這樣才叫愛么?我不去和其它姑娘說話,對她來說有什么好處和意義呢?我把她名字到處亂寫,又對她有什么意義呢?做了那么一大堆用來證明和聲明的愛,其實都有著潛臺詞:你也必須要愛我,否則你就是王八蛋。這種埋著自私的無私,藏著索取的偉大,從始至終只是以自己為出發點的愛,都可以用那句話概括:感動自己,惡心別人。
比如曾有個做低端微商的姑娘給喜歡的小伙發了整整半年的每日特惠抽獎,半年之后小伙拉黑了她,小伙并不知道這些特惠抽獎是姑娘收集起來只發給他一個人的。
比如家里養的貓會把自己搞死的老鼠分給主人一半。
比如某個傻逼青年兩年不和身邊的姑娘說話。
比如另一個傻逼青年給不喜歡張揚的姑娘弄了一出大戲,果斷收獲一巴掌。
比如媽媽為了兒子放棄了自己所有的興趣愛好,把所有工作之外時間用來和兒子一起讀書。
古語有云"投其所好",表達愛的方式,應該從目標的需求出發。否則,所有的付出甚至犧牲,都只會是"十動然拒"一個結局。
多年以后看武志紅《家為何會傷人》,里面有句話賊深刻:"感情的事兒,講的是感受,而不是道理,道理的坐標總是在自己這里,講道理就會總是從自己出發而忽略對方的感受。"(大概意思是這,具體詞句記不清了)。只有講感受,才能滿足對方需求,才能不斷產生正能量,才能避免做出"感動自己,惡心別人"的傻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