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周五,我作為處室的經驗反饋工程師按照慣例要參加公司的狀態報告例會,例會的一個重要議程就是對近期發生的對電站安全有重大影響的事件調查報告進行審查。會后,領導把我叫住了跟我說,這份報告的每一個字都必須要有依據,不能坐在辦公室里憑自己的想象就對事件進行原因分析,就好像法院的判決書一樣,是要對當事人負責的。
這句話讓我對自己目前所從事的崗位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小時候我總是喜歡看推理小說,夢想著自己有朝一日能夠像書中的神探一樣破解一起起精心策劃的案件。長大了之后看TVB拍攝的律政題材的電視劇,又被律師的正義感和嚴密的邏輯性所打動。突然間發覺自己目前的工作和他們或多或少也有些類似。現實中雖然沒有推理小說和電視劇中那么引人入勝的情節,但是我既然從事了這一份工作,就必須要對這份工作負責,盡可能通過自己的報告描述還原整個事件的過程。
但是,細細想來,我的工作和他們還是有很大區別的。我的工作依附于我在的這個公司和這個部門,我所承擔的職責更多的是我這個部門和我這個崗位所應當承擔的責任。但是偵探和律師是通過自己個人的努力,獲得了代理人的信任,別人主動上門來尋求幫助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需要證明自己的能力,不僅僅能勝任這份工作,更重要的是讓別人了解到你的優勢。繼續努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