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讀伊莎貝拉*費里奧莎的書《理解孩子的語言》里,看到她寫關于母乳喂養的小故事。女兒每晚都會哭上幾次,作為初為人母的她尋求專業的兒科醫生確認發生了什么?怎樣才能讓女兒安然入睡?醫生的建議是:孩子晚上哭是因為尋找母乳未果,才會哭泣,只要訓練上幾天,孩子就會有自己的判斷力,而不再哭泣自行睡去。
于是她照做了,但隨后訓練的幾天里,她常常會質疑自己的決定,女兒的哭聲沒有減少而是越來越多,于是在第四天她放棄醫生的建議,在自己的大床旁增加了女兒的小床,只要她需要,自己就隨時哺乳。女兒慢慢地不再在夜里哭醒。后來,她通過大量閱讀書籍并請教兒童精神病學專家才明白,女兒的睡眠問題,確實是需要能夠隨時感受到媽媽和母乳,但是兒科醫生的建議卻是無效的,并加重了孩子本能需要沒有得到滿足后的自然表達----哭。
生活中,這種找到問題,卻用錯了解決辦法的事情是否隨處可見?
常見之一:激將法
你是怎么使用激將法的?是否如下:
父母:這就是你考的分數?
孩子:(低頭沉默,表示遺憾!)
父母:你看看這道題,連三歲的孩子都算得出來,你也會錯?
孩子:(開始呼吸急促,身體很不自在的扭動)注:這是父母的話語對孩子內心產生的影響,有情緒不能表達,因為沒考好。
父母:你能不能好好學啊?不能就回家別上學了,浪費錢財,浪費時間。(父母感受到孩子的肢體語言,開始發怒啦!)
孩子:(仍然不語,有些孩子會開始哭;有些孩子會突然大聲的反抗;有些孩子會摔打東西突然離開)注:父母并未意識到自己的“激將法”完全換不來孩子一點點的發憤圖強。
后面的故事你們可以自己演繹或回顧。
考試成績不好一定是有很多知識沒有學會,但什么知識沒學會呢?好像這個畫面里,除了孩子以外沒有人真正關心。父母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分數不好”,希望通過讓孩子認識“分數不好”去實現把知識學會。如果這是解題思路的話,是不是錯的太離譜?
“激將法”本指用刺激性的話使將領出戰的一種方法,后特指用刺激性的話或反話鼓動人去做某事的一種手段。激將法,就是利用別人的自尊心和逆反心理積極的一面,以“刺激”的方式,激起不服輸情緒,將人的潛能發揮出來。但該方法不可濫用,過急,欲速則不達;過緩,對方無動于衷,無法激起對方的自尊心,也就達不到目的。剛才的畫面里,完全沒有激發對方積極性,只有羞辱和譴責,這個方法怎么能有效呢?
學校里,那些被老師認為恨鐵不成鋼的學生,常常也處在這種李鬼式的“激將”教育法里。如果你是孩子,你的自尊還剩下多少?為了生存,孩子只有選擇忽略和屏蔽,為此需要被認知為“厚臉皮”,再一次被羞辱。當“激將法”無法激起自尊度的渴望時,就不要亂用啦!
常見二:你錯了,所以你無權反抗。
場景:兩個學生自習課上,因為語言不當產生了矛盾,“學生一”等到午餐時間,趁“學生二”不備,抓傷了那個孩子以釋放心中的不滿。因為其中一個孩子受傷,老師介入,有了下面這段對話:
老師:說說是怎么回事?
學生一、二分別講了事情的經過。
老師在確認了事情的經過,看兩人在陳述上沒有太大的分歧,于是開始批評和教育孩子。
老師:(學生二)你這樣說是不是不對呢?他/她會很生氣。你可以向他/她道歉嘛?(學生二向學生一道歉)
老師:(學生一)你看***已經向你道歉了,以后這樣的事情,不能用這樣傷害人的方法。本來你是占理的,你掐人就不占里了,而且人的指甲里有很多細菌,這樣掐傷別人也會非常麻煩,***也會很痛,你是不是也應該給***道歉啊?(學生一向學生二道歉,事情結束。)
你能意識到這整個處理過程中,哪里不對嗎?成人在處理過程中認為:打人或語言攻擊人都是不對的,分清對錯,事情就解決了。這個邏輯對嘛?這里的問題是:任何傷害人的事情都是不對的。但處理的方法應該聚焦在:無論誰先錯,都不可以用暴力去解決問題。但我們習慣性放在了分辨誰先做錯了,而不是傷害的等級。孩子學到的有可能就是:我錯在先,即便挨打也是應該的。因為我不占理!事實是:無論誰錯在先,傷害都不應該升級。這樣的處理角度才會讓孩子學會:即便你先犯了錯,任何人都沒有權利因為這個理由對你進行行為上的傷害,而你無權反抗!
常見三:不認錯,就不會改。
你是否也同意“不認錯,就不會改”?“認錯”和“意識到錯”有很大的差別。見過這樣的場景嗎?
女:你知道你錯了嘛?
男:對對對,我錯了!
女:錯哪了?
男:我******,錯啦錯啦!/你說錯哪兒就錯哪兒!/我笨,你告訴我哪兒錯了,我改!
。。。。。。
后來,其中的一種可能性就是,對方繼續犯同樣的錯誤,重復同樣的對話,直到這種反復,雙方的一方開始放棄這個游戲。
不是都認錯了嘛?怎么就改不了呢?
發現和找到問題,本就是一種能力,但找錯了解決問題的方法,問題仍然存在,有時還會帶來新的困惑。當問題反復出現時,問問自己是不是:找到了問題,卻用錯了方法?
有研究認為,意識腦區其實沒有思維能力,真正的思維都發生在潛意識的腦區中,我們所感知到的思維,其實是潛意識將其思維呈現于意識腦區的結果。所以如果你的潛意識是沒有認知到錯,那即便口頭上承諾,也不會帶來行為上的改變。但我們太多的人明白事情是錯的,卻固執地聚焦于對方口頭上承認錯誤。這樣的解題思路,會誤導我們一錯再錯!
認錯和意識到錯,最大的差異不在于語言上承認“我錯了”,而是在認知上意識到自己的所作所為是否傷害到別人的感情、身體、經濟等。生活中,我們常常以別人是否口頭上說出了“我錯了”來衡量對方可以改變的動力,本質上口頭承諾錯誤的人,是迅速找到了平息爭吵的方法,而不是真正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傷害到了對方,自然方法解決不了問題。
玩兒過《密室逃脫》的人都有體會,有時連答案都找到了,就因為擺放道具的方向做錯了,便無法通關。人際互動中“找到問題,卻用錯方法”不僅無法通關,甚至會全盤皆輸。跳出固有的思維,在找尋解決問題的方法時,更多的關注處于問題中的人需要什么?而不是盡快平息沖突!
生活和職業永遠無法一分為二,那就讓我們把生活和職業融合成你想要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