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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問我,你對幸福的定義是什么?我想了想,告訴他說:吃一頓大餐,睡一次懶覺,陪家人聊聊天,對我來說就已是幸福,這些都是很簡單的事情,很容易就能夠達到,所以我也很容易感到幸福,人幸福了,就會覺得整個世界都在洋溢著微笑,處在溫暖之中。
當然了,以前的我并不這樣認為,跟大多數人一樣,我對幸福的要求很高,比如要過上什么樣的生活,買一件什么樣的東西,自己有多少錢等等。而這些東西在短期內是很難去實現的,一旦欲望得不到滿足,問題也就來了,我們會覺得自己每天過的很不開心,郁郁寡歡,干什么事情都沒有意思,所以我們的幸福生活指數很低很低。
其實,當你真的過上了你想要的生活,擁有了你喜歡的東西,你也未必能感覺的到幸福,因為到那時候,你想要的會更多。人的欲望永遠不會被滿足,你會一直追求著自己的欲望,在這條道路上越走越遠,把自己搞的滿身疲憊,有時候靜下心來想一想,你會發現還是以前簡單的日子過的最快樂,擁有的越多,需要擔負的也就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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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了,我并沒有說欲望這件事不好,欲望可以刺激我們去努力,驅使著我們前進,成為更好的自己。但欲望不應該發展為貪婪,貪婪乃人的本性,每個人都會有,有些人懂得克制,有些人卻肆意放縱,都是自己的選擇,幸不幸福任憑自己。
這世上沒有空手套白狼的事情,你要明白,想要的越多,失去的也就越多,有些人不幸福的原因往往是因為得不償失,不管最終結果如何,自己不后悔便是。
老媽經常對我說,人要懂得知足常樂,不要奢求太多,一步步慢慢來,做好自己的事情,自己有多大的胃口就吃多大碗的飯,吃的太少會吃不飽,吃的太多又會很容易被撐死,看似很難控制,其實就是克服人性的弱點,當你做到不懶不貪,很多事情基本都能做成,關鍵在于自己的心和行動,你是否真的靜下心來去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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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對于我來說,我心里想的就很簡單,但我也有自己的欲望,其實二者并不矛盾,欲望可以驅使著我一步一個腳印的走下去,簡單的事情可以帶給我幸福,帶給我動力,讓我一直堅持做下去。
活在放下最重要,真正幸福的來源是你在追求這些東西的同時,你還能隨時的感受到快樂。別讓自己的心復雜化,多關照一下自己內心最真實的感受,這樣對幸福的感知才會更強烈。
不要把幸福看的太復雜,太復雜就會產生焦慮,越簡單就越幸福,小時候,我們會因為吃到一塊巧克力就能開心許久,現在呢?給你很多塊巧克力,你也不會有太大的感覺。巧克力還是那塊巧克力,只是我們的心發生了變化,我們不再會被一塊巧克力的甜膩就感到滿足,我們想要的東西很多,欲望很多,當然,不快樂也有很多。
所以說,我們的心要做減法,減掉那些讓自己欲罷不能的東西,不要總想著詩和遠方,過好當下最為重要,自己一步一個腳印終會到達,多看看沿途的風景,說不定在你到達遠方后,讓你感到最幸福的并不是眼前的成就,而是沿途的風景,一草一木,一人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