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江蘇省徐州市豐縣教育局發出通報稱,11月14日晚,鳳城街道辦事處一10歲少女在家喝下農藥,搶救無效后死亡。
女孩在去世前疑似留下一則告別視頻和兩頁遺書。遺書中表示“爸媽奶姐弟,當你們看到這封信時我可能已經不在世了”,“我的死不是因為你們也不是因為老師,而是因為我自己”,“你也不用天天打我罵我了,你罵的時候我特別開心”,“因為我太想去天上看看了,拜托了再見了”。
女孩為什么會想去天堂看看呢?我想,一個10歲的女孩應該已經有了自己的想法,她選擇了死亡,那么她也應該知道天堂意味著什么。是陰陽兩隔,是一種生死的訣別。女孩有父母,有姐弟,有朋友,有老師,但是她卻能舍棄這么多的親朋好友,選擇了死亡,難道在她的心里不是想著天堂比自己現在所擁有的一切重要嗎?
01
在這件事情中,父母有錯嗎?
女孩的信中寫道:你也不用天天打我罵我了,你罵的時候我特別開心。
試想一下,如果你的父母天天打罵你,你會開心嗎?
你是會哭,還是會笑?
當親生父母站在自己面前,不停地打你,罵你的時候,你會不會懷疑你是不是爸爸媽媽親生的呢?
當你每天看著身上傷痕累累的時候,你的心會痛么?
在這個獨生子女的時代,每個孩子都是父母心間的肉,舍不得打,舍不得罵,卻唯獨你的父母對你杖責相向,你的內心會平衡嗎?
如果女孩的父母給她過一點點的關愛,又有多少人會選擇離棄自己的父母選擇死亡呢?
女孩說:“你罵的時候我特別開心。”這是多么大的心力才能寫出心酸的話呢?
試問天下有誰會無緣無故在別人打罵的時候開心起來呢?
02
在這件事情中,老師有錯嗎?
曾經,女孩多次被老師罰站,老師以女孩的習題做得太差而被叫到學校,老師還表示過不讓女孩參加期中考試,擔心女孩的成績拖了全班的后腿。想問一下這是一個老師應該做的事情嗎?
從法律的角度上講,我國《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規定,禁止學校的教師有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學生人格尊嚴的行為。顯然,老師那么做的時候,就侵犯了學生的基本權利。
從女孩的角度上講,這不僅僅是身體上責罰那么簡單,更痛的是內心深處的折磨。
當你被老師點名罰站的時候,自己站在一個小小的角落里,你內心是孤獨的,羞恥的,更何況站在走廊上,在教室的外面,望著來來去去的學生,老師帶著看壞人的眼光時不時看你一眼,一個10歲的小女孩,得有多么強大的心臟才能承受這一切呢?
在每個人的心中,誰不想做一個父母眼中的好孩子?老師心中的佼佼者?
誰愿意被別人看成另一類人,受到不同的眼光的對待呢?
一個因為不能參加期中考試而哭泣的人,說明她就是一個想好好學習的孩子。如同一個被搶了甜甜糖果的小孩子一樣,是你,你不會哭嗎?
如果做為一個學生,被老師看不起已經是一件很可悲的事情;還被老師罰站,那就是一件很丟臉的事情;最后居然還不能參加考試,那么她作為一個學生的意義何在?
03
或許你可以說這算什么?這小姑娘的心理承受能力也太差了點吧!在人的一生中,總會遇到許許多多的困難,坎坷,如果這都承受不了,那么以后的路又怎么會走得下去呢?
然而,當你從一個10歲的小女孩的角度出發,10歲的時候誰不是開開心心?誰不是在父母的疼愛下成長?你想讓一個10歲的孩子去感悟40不惑的人生道理,這可能嗎?
04
一個10歲的小女孩,她不懂得即使全世界都不愛你,你也要學會愛你自己的道理。她需要的身邊人的一點點關愛,就像買火柴的小女孩一樣,只想要一點點吝嗇的火光,她就能活下來,她才會留戀人世間的那點溫暖,而不是向往天堂,一個在書中,在人們想象中的美好世界。
因而,父母要給一個孩子最基本的愛,在這個年代里,很難再適合棍棒之下出孝子的說法,因為每個孩子都是父母的心中寶。
老師要以德化為主,關愛每一個孩子,真正的老師是應該把每一個孩子當成自己的親生子女對待,用心教育他們。
即使孩子成績差,也應該慢慢教他們,而不是不僅不理不睬,還用體罰的方式;老師,應該鼓勵每一個孩子努力學習,不要放棄,而不是為了自己的“業績”,剝奪了一個孩子的考試權利。
學校是一個純粹教書育人的地方,不是市場,不需要比拼,不要把孩子的成績當做“飯后談笑”的資本。
05
每個人都有一顆心,一顆易碎的玻璃心。每個人都需要愛,需要最起碼的尊重。所以不管是父母還是老師,是同學還是好友,學會愛,學會尊重,也是一種美德,一種為人處事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