飯后、睡前,陰天、雨天,人群喧鬧或孤身一人時,我常想,我是否足夠努力,我努力到底是為了什么?
一落筆就想寫成一篇偽雞湯式的文章,看似道理滿滿,實則空空無物。由此,深深嫌惡自己的慣性思維,想想自己曾虛耗多少時光在《植物大戰僵尸2》和“再睡一個小時吧”的自我催眠上,更不提“俄羅斯方塊”和國產垃圾電影的時間成本。如果,把那些時間用在讀剛翻了十三頁的《卡拉馬作夫兄弟》和背誦了七篇的《古文觀止》,是不是于自己更有裨益?哪怕是學一個 PS 技能,也好過現在回首時覺得自己曾振臂高呼的我要努力等等的自我鼓勵都作了一個屁。
我常常用心地給自己營造一個“我很努力”的假象,用以平息自己深夜反躬自省時內心的不安和郁悶。比如,我會告訴自己,三天讀一本書,很快了;十天出一稿劇本,也很快了;我還運營著兩個公眾號,還要保持每日必須的社交活動,保持一定水準的北漂生活,學習新的菜式,學習新的吉他和弦和指法,做游戲的任務,每天還要寫一千到兩千字,我很努力,是的,我很努力,像施咒一樣催眠自己,覺得自己真的做得很好了。然而,事實是——
若把龐雜無用純屬浪費消遣的時光用在讀書,我們來算算這筆賬:
一本書,假設20萬字;閱讀速度,650字/分(這是我個人在很專注時的閱讀速度),退一步,算作600字/分
20萬/600=333.3分? ? 333.3/60=5.55小時
也就是說,五個半小時,你就可以讀一本20萬字的書。
寫字,一個小時一千,基本可以保持。
其他學習,無論是背誦《古文觀止》還是學習吉他和弦,時間成本控制在40分鐘之內完全足夠。
不一而足。
每天早上九點起床,晚上12點睡覺,午休2小時,(以我這種愛睡覺的人來衡量),尚有13個小時去學習工作生活。排除掉三頓飯時間的三小時(以我這種吃貨來衡量),用兩個小時進行娛樂消遣偷懶煩躁發瘋躁動,還有八個小時。
八個小時,讀一本書,寫兩千字,學點新的技能、本事,足矣。
白描我一天的繁瑣歷程,只是想證明:我還遠不夠努力。
能睡就睡。
能吃就吃。
能聊就聊。
能玩就玩。
這種生活狀態憑什么說自己足夠努力!
為自己羞恥。
可是,我畢竟還是給自己營造了一個我很努力的假象,那么,我努力到底是為了什么?
名,誰不想出名。
利,誰不想得利。
情,誰不想情順。
這三個字被嚼了太多,不管是人們坦然承認還是羞于直視,只要浪跡在這滾滾紅塵中,難免要沾惹到其中一二。所謂貪嗔癡,皆是欲。欲未滿,則奮斗不息,并煩惱不止。
我承認以上三字,我都想要。
但,我更期待的是這樣一種生活:
不憂衣食,身無所縛。晨曦乍起,第一眼看自己所愛的人,第一件做自己喜歡的事;夕月初升,左手捧書,右手執筆,認真地掃過一字一句。萬家燈火俱滅,寫幾行字,聊以自慰;千盞星火并起,牽她的手,自在歡愉。
與情人,少吵少鬧,互相增益,拓展生活更多的可能性;
與朋友,有酒有肉,縱笑談天,發掘生活中未知的樂趣;
與自己,讀書寫字,三省自身,叩問生命存在過的意義。
理想的生活一旦出現物質基礎的崩潰,若喪家之犬階下求食,便談不上更多的自我實現和擴展生活的可能。
餓著肚子搞創作,實在算不得境界超群。
或許會有人抨擊我三觀不正,世俗勢力,但我就是這樣想的,請先去努力,足夠努力,再去談你努力到底是為了什么。
當你抱怨理想的生活狀態與現在的你還相去甚遠時,請先看看自己的努力,是否已足夠讓你贏得想要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