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極簡”“斷舍離”之后,又看到一個新詞“不消費主義”,這篇文章里面提到的把沙發床都送人,花不到六塊在拼多多上買一雙鞋,一天吃飯花兩塊多,我做不到,但是這個觀念打開了新世界的大門,如果省錢的話還是可以省一些的,比如每天點外賣喝奶差一天可以吃幾十塊,但自己做飯,十塊以內就可以解決一日三餐,對于目前還沒有收入或者是收入不高的人來說,那些節省下來的錢可以去買自己想買的東西,比如給自己買一束鮮花。
之前,家里人老說我買的衣服鞋子不洋氣,土得很,每次爸爸打電話都要跟我說,讓我不要嫌貴,買衣服買好看一點,這么大個人了也不知道打扮自己,于是上大學后,每次買衣服,我都挑貴的買(當然這個貴是跟我以前的消費相比,而不是大眾眼中的貴),開學后毫不猶豫地買下了一件三百多的衣服,之后每次買衣服鞋都要買一百以上的,幾十塊的很少去買。后來我暑期社會實踐,遇到一個小伙伴,她說她每個月生活費是600元,有時候會自己兼職掙一點,衣服基本都是幾十塊的,但我看她穿著那些衣服也挺好看的,還有點洋氣。而自己的衣服雖然比以前貴了, 但是還沒有她的好看,穿幾天就不喜歡了,不穿又覺得可惜。
現在我開始轉變自己的消費觀了,我的目標是把二十塊錢的涼鞋,三十塊錢的體恤穿出自信,最近買的衣服鞋都是幾十到一百出頭的。如果覺得好看實用,五十以下的也買,不再把價錢作為衡量是否買某件衣服的唯一標準了。
生活應該是豐富多彩的,消費是為生活服務的,在自己經濟能力允許的范圍內,合理花錢,讓效益最大化,滿足感最大化,有些東西并不是越貴越好。